我们各怀心事沉默着,江非均盯着茶几上那只水晶烟缸看,仿佛那只棱角尖锐,光亮如星的烟缸是只价值连城的古董。
欧式仿古吊灯下,客厅里的一切纤毫毕现,香烟的迷雾像妖姬的手指,在空气中完成着人类永远无法完成的舞蹈。这些淡蓝的烟雾不仅不轻盈婉转,反而像团团厚重阴郁的乌云压在客厅这三十几平米的空间上方,并且越来越凝重,一点一点从四面八方朝我压过来,压到我的心里来,压得我想在这沉默中尖叫或者逃跑……
在我差不多快要被沉默击败的时候,江非均终于说话了。
“忻馨,以前我一直认为我和孙慧的事情不会影响我和你之间的关系,我觉得自己有能力处理好往事,如果连这个都做不到,还谈什么重新开始。没想到我高估了自己,对不起。”
“如果你真的想知道,我可以全都告诉你。”
他说得很慢,比平时的语速还慢点,说完苦笑着摇摇头,像在嘲笑他自己,又好像是在否定什么。
我突然觉得自己有点残忍自私,我在逼着别人揭自己的伤疤,这个别人正是我爱的人,我在让他回忆,痛苦。不过男女的爱情博弈中要那些高尚有什么用呢,高尚并不会平息我的嫉妒和焦虑,不会让我快乐。
于是我安静地听他讲青春往事,听他曾经的爱情,婚姻,以及纠葛,挣扎,破灭。在他平缓的几乎不带感情的叙述中,我还原了他和孙慧的故事。
故事开始于十年前的纽
约,春天,二十五岁的江非均,UVA大学达登工商管理学院的研究生,在一个Good Friday公众假期,和美国同学租车至纽约游玩。
春天的下午,两个男人坐在NYU校门广场上休息,就着可乐吃热狗。
天空一片高阔的蓝,一丝云都没有,刚刚抽枝发芽的树叶在蓝天下飒飒地摇摆,从他们身后雕花石拱门里穿透出来的风,像是绿色的小精灵,能把人吹得融融的,酥酥的,舒服过后又想跳起来唱唱歌,或者傻笑,干点什么放浪的傻事。
街角卖热狗的混血小贩,那肥得有三个下巴的胖脸上染了阳光,都变得年轻而亲切,就连带着浓重墨西哥口音的英语听上去也不像平时那么可笑。
江非均几乎快睡着了,是他的同伴推醒了他,“嗨,Jim,那个靓妞,是中国人吧。”
江非均睁开惺忪睡眼。
远处走过来一个女孩,身材是东方人里面罕见的瘦高,黑直发,白外套牛仔裤,双肩包,典型的学生摸样。女孩穿行在阳光中,缎子样的黑发上金色在跳跃,她停在离他们几米远的地方,双手抄在牛仔裤的裤袋里,听一个街头乐手吹曲,大概听得很高兴,女孩潇潇洒洒地撮着嘴角吹了声口哨。
乐手其实也是个年轻的学生,有漂亮的东方女孩捧场,乐手很有兴致的和女孩攀谈,不知道对方说了什么,女孩哈哈大笑,像舒淇一样肉感的大嘴裂开来,露出里面雪白的贝齿,像阳光下的珍珠,粒粒闪着光。
年轻的江非均被珍珠的闪亮吸引了目光。
这是他们的初见,一个二十五,一个二十三,也是人生的春天。
本来这次春天的偶遇并不会成为他们发展下去的契机,但缘分是世界上最奇妙的东西,它往往会把本来各行其道的两个男女推到一起,产生爱情,变成一对。
他们的第二次见面是在两个月后的一次中国同学会。那是夏天,女孩子穿着浪漫的布裙子,擦了粉润润的口红,比第一次相见时多了可爱俏丽。
江非均想起了蓝天下那个像阳光般恣意洒脱的笑容,按耐不住想认识的愿望,攀谈之下才知道是同乡,女孩在邻州名校Duke学计算机,本科在国内学的金融,英语极好,是女孩子中难得的文理皆好的全才。因聪明,个性难免骄傲些,但不离谱,那点骄傲和自信,在男人眼里只觉得特别。
他欣赏她的聪敏机智,落落大方,她也喜欢他的真诚温柔,情深意切,于是他们恋爱了。
两个人几乎都是初恋,以往那些少男少女时代的懵懂情事全是为了这一次的恋爱做铺垫,在异国相遇的两个人,在浓烈的爱情里陶醉着,秋天你去我的城市看落叶,冬天我来你的校园赏雪景,来来去去过了快两年。
后来他们回国了,一个在金融机构就职,一个在著名外企,事业稳定了以后没多久就结了婚。两个人都有烫金的学历,前方是鲜花铺就的前程,如果时光能够永远停留在那时,这无疑是个最美的爱情故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