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我们出了机场,一辆劳斯莱斯已经等在那里,这辆车引来了许多过路人的目光。等我们坐进去之后,司机马上发动汽车,驶向了那座别墅。
“按照你的要求,我已经让人去打扫了一边别墅,等我们到了那里的时候,我们就可以住进去了。”
普朗克笑了笑,他从冰柜里拿出了几瓶果汁,递给了我们。我打开了瓶盖,慢慢地喝了起来。
汽车行驶了20分钟,停在了一座古朴的城堡前,我原本以为这座别墅的外观会比较普通,但我并没有想到,所谓的别墅,竟然是一座有着几百年历史的古堡。
“从英国人来到美国这块土地的时候,我的祖先就已经在这里造了这一座古堡,等美国建国之后,这块地就被我的曾祖父用1万美元买下来了,我们才得以一直拥有它。”
普朗克指着面前的城堡,陈墨和叶澜惊讶地长大了嘴,我们跟着他一起走进了古堡里。古堡一共有5层,中间三层是专供客人和仆人用的房间。
我们选择各自的房间后,把行李箱放在了里面,随即来到了1层的客厅里。虽然这座古堡的历史很长,但是里面的设施却非常的现代化。
李维斯看着周围的设施,转了一圈之后,才坐在了沙发上。普朗克正站在阳台上,看着窗外的油菜花田。
“既然我们要知道普朗克的记忆,就必须要知道他在那个时候发生了什么,我只需要一点点东西,一张照片,或者一篇日记,我就能够得到一些线索。”
李维斯看着面前的电视,他马上打了一个响指,管家走到了他的身后,李维斯招了招手,让他凑到了他的面前。
“你们这里有没有曾经的一些老东西,比如照片或者本子。如果不信,一个老房间也可以。”
管家思考了一会儿,随即看了一眼阳台上的普朗克之后,轻轻地点了点头。
“我们这里的确有一个老房间,是老公爵在的时候,他经常去的书房。在他活着的时候,他从来都不会让下人去那里。如果脏了,只会自己亲自去清扫。”
管家的话让李维斯兴奋地睁大了眼睛,他马上请求管家带自己去那里,管家点点头同意之后,我们四个人跟着他来到了第5层,那一层只有一个房间。
管家掏出了一把钥匙,打开了房门,里面并没有我想象得杂乱不堪,而是非常整洁,仿佛住的人刚刚搬走一样。我和李维斯走了进去。
“老公爵说过,如果他死了,这个房间谁都可以进来,但是里面的东西不允许动。所以我们只是定期会来打扫,但是里面的东西,都没有动过。”
管家看着我们,我走到了电视机前,那还是以前的老式电视机,屏幕非常小,但是体积非常大,我试着打开了它,但显现在我面前的,只是一团雪花而已。
李维斯走到了书架前,上面满是各种各样的书籍,但书页都有些泛黄。我关掉了电视,走到了书房的落地窗前,那里正好可以看见远处的油菜花田。
李维斯突然叫了一声,我转过了头,看见拿着书的他正看着自己的脚,我沿着他的视线看去,那里有一张照片,是一个孩子和一个男人的合影。
“这就是老公爵和公爵的合影了,这应该是在公爵4岁的时候拍的。那个时候,他们一家是第一次来这里避暑。”
照片有些发黄,让我看不清两个人的表情,李维斯看着那张照片,随后翻到了反面,那里只有一片空白。
李维斯看了一眼后,把照片放进了书里,重新塞入了原来的位置上。他又继续一本书一本书地打开,他的目的是什么,我现在有些看不懂。
我又转过了身,看着远处的那片油菜花田,在那里,普朗克第一次见到了珍妮的身体,虽然是不好的画面。
狭小的书房里挤满了人,管家看我们都在干自己的事情,于是无声地离开了房间。可当我想要转身的时候,我却突然看见油菜花田里出现了一个人。
普朗克为什么会出现在那里?我看着他一步一步地走到深处,最后停在了油菜花田的中央。
普朗克只是静静地站在那里,今天的温度很高,阳光也很毒,但他只是伫立在那里,没有任何移动的迹象。
就在这时,叶澜突然叫了我的名字,我转过了头,她的手上拿着一本书,我有些疑惑,接过了那本书后,却发现书的扉页上签着一个名字——艾德·希金斯。
这不是普朗克的父亲吗?我马上翻到了第一页,看见上面记录的内容后,我确定这就是艾德·希金斯的日记本!
“李维斯,这里有艾德·希金斯的日记本!”
我看着李维斯,但他只是嗯了一声,并没有准备走过来的意思。这让我更加疑惑,但我觉得他不理我,肯定有他的想法。于是我转过了头,和叶澜一起看起了这本日记:
1988年7月1日,天晴,气温较高,别墅开了空调。
普朗克和珍妮玩的很好,这让我非常开心,虽然我和珍妮的确有了感情,但在之前,我很害怕普朗克会不喜欢珍妮,但现在看来,我似乎是多虑了。
不过她似乎非常懊恼,不过也对,自己的家里突然被塞进了一个女人,而且比自己漂亮,比自己能干,比自己聪明,任何一个女人都会嫉妒的。
普朗克的教育问题也解决了,珍妮是哈佛大学法学院毕业的,她有足够的能力去教现在的普朗克。有了珍妮的存在,家里一下子就恢复了原来的生气。
我很后悔,为什么我没有早一点遇到珍妮,这样的话,也许我的婚姻就不会这么失败,我最爱的儿子,也是由我最爱的女人生下来的。
或许这就是我的命吧!不过还好,我至少拥有了珍妮,没有让其他男人玷污了她。马上就要睡了,日记就先记到这里吧。
日记到此为止,我看着厚厚一本日记,直接翻到了最后一页,上面显示的日期是1998年8月12日。
这本日记整整记了10年!也许在这本日记里,我们可以找到普朗克记忆消失的原因。
我转身看向了李维斯,他还是在一本书一本书地打开着,陈墨正在帮着他。我本想告诉他这个消息,但看他严肃且认真的样子,我还是决定待会儿再告诉他。
可当我的余光扫到那片油菜花田的时候,却发现普朗克已经离开了,他是什么时候离开的?
我捧着那一本日记,这里面肯定有解开谜题的答案,但我需要李维斯的帮助。叶澜站在我的身边,继续找着有没有另外一本日记在,但找到最后,却没有找到。
李维斯在这时喊了我的名字,我转过头看着他,他拿着一张照片,那是一张全家福,李维斯的脸上扬起了笑容。难道让他找了这么久的东西,就只是这一张照片?
“好了,这个房间里有用的东西全都被我们找到了,现在,我们去好好地看一看,在普朗克的童年,到底出过什么事情,让他变成了现在这样。”
我看着面前的李维斯,跟着他一起走出了书房,随后走进了他的房间里。李维斯把照片放在了床上,我则把那本日记放在照片旁边,观察起了那张照片。
照片上站着一个孩子,两个女人和一个男人,孩子和男人不需要思考,肯定就是普朗克和艾德,两个女人中的一个人,肯定就是日记上出现的珍妮。
“普朗克不记得他的童年,他说这是因为他成为了瘾君子导致的,但我并不相信。如果一个人忘记他童年的记忆,只有两个原因:一个是他忘记对他来说根本不重要的东西。
还有一个,就是他受到了强大的刺激,他的脑子为了保护他,不得不删除了这一段记忆,否则只会让他一直活在阴影里。这是一个概率性的事情,有的人成功了,有的人失败了。”
李维斯翻开了那本日记,他一页一页的翻着,直到翻到了中间的一页,我看着上面的日期:1992年4月15日。
“接下来,我们需要重演这一段记忆,我会催眠你们,让你们进入设定的环境里,你们需要做的,就是要记得所有发生的事情,一个细节都不要漏掉。”
李维斯拿起了那一本日记,我们疑惑地看着他,催眠?还能这么催眠的吗?李维斯看着我们,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你们先放松,好好地放松,想象你们的身体只是一根羽毛而已,可以随风而来,随风而去。没有人可以抓到你们。”
我闭上了双眼,一边听着李维斯的话,一边想象自己是一根羽毛。很快,我似乎进入了一种状态之中,我的身体仿佛真的变成了一根羽毛。
就在这时,李维斯的声音突然传入了我的耳朵里,他念了日记的第一句后,轻轻地打了一个响指,我的意识像是一滴水进入了大海一样,瞬间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