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维斯啪地一声合上了手中的书,开始仔仔细细地观察起了面前的芬妮,李可斯和我看到他的这个样子,心里都知道他要做什么,一起白了他一眼。
“天哪,李维斯千万不要做这件事情,冷静下来,芬妮不是在怀疑你,她只是不知道你的实力而已。”
李可斯无奈地搔着头发,李维斯看了他一眼,扬起了一抹微笑,把手中的书放在了桌子上。
“对,就是因为芬妮不知道我的真实实力,所以我才要让她直到,最好的方式,就是通过观察,知道她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李维斯观察了几分钟,李可斯无奈地长舒一口气,看起了面前的电视节目,我预见到了之后的结果,所以往旁边坐了一点,假装看起了电视节目。
“芬妮,你前天是不是特地去了一趟美容院?他们帮你做了一个面部的美容?”
李维斯终于开口了,芬妮显得非常惊讶,她摸着自己的脸,轻轻地点了点头。
“不需要问我为什么,我待会儿会解释给你听的。你昨天不仅仅去了一趟美容院,还去了一家奢侈品店,买了很多件衣服,你身上穿的这一件,就是昨天买的。
你听到我哥要来的消息,肯定非常激动,所以你特地把这座古堡重新设计了一下,我们现在坐的沙发,看的电视,都是你在前几天买回来的。
你在半个月前去过非洲,可能是刚果或者南非,你在那里做支教老师,还买了很多物资,送给那些食不果腹的孩子们。从这件事可以看出来,你是一个好人。
当你从非洲回来的时候,你在法国停留了一会儿,买了一些纪念品,其中一个就是餐桌上的埃菲尔铁塔模型。你很喜欢收集名人画的画,你最喜欢的是梵高。
从我刚刚走进这里的时候,我就看到了不下3幅梵高的作品,其中一幅还是他最有名的向日葵系列。可惜他的星空被纽约大都会博物馆收藏了,否则你肯定想要得到它。
你是一个完美主义者,你不允许你做的事情有任何的瑕疵,这种完美主义已经渐渐演变成了一种偏执,比如这台电视机,它所处的位置正好是这面墙的正中间。
客厅里摆放的所有东西,都是在最完美的地方,如果我们能够飞上天看一看的话,就会发现,它们之前的距离也都是几乎一样或者成倍数只能增长的。
桌子上摆的东西都是对称的,虽然我们不是完美主义者,所以当我们吃完饭,喝完水之后,碗或者水杯都不可能放在对称的位置上。
但是每一次当你吃完饭或者喝完水之后,你都会这么做,这也让我知道了你是一个完美主义者。
你的手指上有很厚的老茧,因为你是一个贵族,所以你应该会弹钢琴和小提琴,你可能没有注意到,你站的姿势,很像是芭蕾舞的站姿。
在海滩上见到你的时候,我观察了一下你的脚,你的脚上有一层很薄的老茧,主要集中在指尖上。
这代表你应该练过一些芭蕾,但是很快就不练了,持续的时间很短,应该在半年左右,最后练舞的时间应该在这一年里,否则你脚尖上的老茧应该已经消失了才对。
你想在我哥面前展现出最好的自己,因为你想要和他结婚,对于这桩婚姻,我很支持。
最后来解释一下我为什么会知道你昨天去过美容院,你眼角的皱纹显然不符合你的年龄,但是当我看到你的手臂和脚踝的时候,上面的痕迹都是一个将近30岁的女人应该有的。
美容院的面部美容是治标不治本的方法,最多也只能持续两三天的时候,你现在眼角的皱纹还是非常完美地被遮盖住了,这代表你做美容的时间不会超过三天。
我思考了很多,最后确定了你应该是在前天美容的,这样就能够让你在面对我哥的时候,露出自己的最完美的样子。至于我为什么会知道你买了那么多的衣服。
芬妮,你衣服上的标签还没有剪掉呢,上面显示的购买日期就是前天。我只用了2分钟就推理出了这么多,你还觉得我不能够解开这个案子吗?”
李维斯看着面前的芬妮,后者吃惊地张大了嘴,看着衣服上还没有被撕掉的标签,一把把它撕掉后扔进了垃圾桶里。
“他只发挥了他5成的能力,如果真的集中他的所有精神,他甚至都能够知道你昨天做的是什么梦。我这个弟弟学过心理学和催眠技术,是一个天生适合当侦探的人。”
李可斯无奈地笑了笑,芬妮点了点头。我暗暗松了一口气,如果李维斯真的认真起来,说出了芬妮的所有事情,恐怕她会非常生气。
“李维斯,我是真的服你了,你竟然这么厉害,我原来只以为你是观察能力很强,但是没想到你的推理能力竟然这么强!”
芬妮看着李维斯,后者得意地笑了笑,他转头看向了我,我也赞同地点了点头。
“推理能力是一个笼统的概念,观察能力和联想能力是必不可少的,如果你受到过专业的训练,你也能够做到这些事情。好了,既然你已经相信了我,我们就开始办案吧。”
李维斯重新拿起了桌子上的书,这个案子是几百年前的斯威·罗薇给我们的,如果我们能够解开这个谜团,也算是了却了他的一个遗愿。
“斯威在中年的时候患上了血友病,导致了行动不便,但是他的头脑还是非常清楚的人,他不可能出现幻觉,所以那只会发光的动物,在那个时候是真实存在的。”
李维斯把书平摊在了桌子上,能够让珍妮她们看清楚上面的内容。但是对于现在的我们来说,这个案子无头无尾,几百年过去了,那只动物也肯定已经死了。
“我们现在没有任何的线索,我们唯一有的线索,就是那只动物会发光,而且每年都会出现一次。我们现在面对的第一个问题就是,那只动物为什么会发光?”
李维斯看着面前的所有人,一只发光的动物?整个动物界,除了萤火虫以外,还有我们常见的,能够在夜晚发光的动物吗?
“一个会发光的动物,而且体型和鳄鱼差不多大。在动物界里,是不可能存在这种动物的,如果存在,早就已经被写进动物百科全书里了。”
李可斯看了那本书一眼,我们点了点头,所以这只动物不会自身会发光,而是人为地让它发光了。
“也就是说,有一个人在一只动物的身上涂了什么,所以那只才会在夜晚发光,但是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呢?如果他想杀了斯威,第一次就有机会。”
李维斯低着头,我们必须要找到那个人这么做的原因,为什么要在一只动物的身上涂能够发光的东西,然后放它接近斯威的古堡?这其中肯定有什么蹊跷。
我看着面前的李维斯,他正低着头沉思着,我们现在找不到任何线索,甚至连头绪都没有。
“上面说了,这只动物的体型很像鳄鱼,如果那个人真的是在鳄鱼的身上涂上了某些化学物质,就像是《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一样,但是那个人并没有选择杀了斯威爵士。”
陈墨看着李维斯,她的话给了我们启发,《巴斯克维尔的猎犬》里,福尔摩斯见到的那只猎犬也是发光的,这两者会不会有异曲同工的地方?
“但是,既然那个人都已经在动物身上涂上了化学物质,他也把动物放到了城堡前,那为什么不选择呢杀了斯威呢?否则他这么做了,不就没有任何意义了吗?”
叶澜看着陈墨,她的话揭开了这个案子最深的谜团,为什么那个人不杀了斯威?明明万事俱备,即便是动物会被杀死,但也足够给斯威留下心理阴影了。
而且,以后的每一年,那只动物都会出现在斯威的面前,直到斯威离开人世。那只动物又为什么要每年都来一次,是它自己来的,还是有人去干它来的。
“如果,我是说如果,那个人其实并不想杀了斯威,而是想去杀了其他人,但是那只动物因为没有看管好,所以逃到了这里,等斯威去叫人的时候,它的主人找到了它,把它带了回去。”
李维斯突然抬起了头,他的推理非常有可能,但我们现在没有任何的线索,即便想出了可能,也需要有证据去证明。
“所以,我们现在需要去找一找历史书,看看在那个年代,有没有出现过怪事,尤其是被发光的动物袭击的案子,如果有的话,接下来的行动就简单很多了。”
李维斯看着我们,那个时代距离我们实在是太过遥远,想要去找一个几百年前的案子,对于我们来说,难度实在是太大了。但只要有这个可能性,我们都必须要去找一找。
我们点了点头后,开始分头行动,我,李维斯和李可斯去图书馆寻找线索,剩下的人在城堡的藏书馆里寻找,看看有没有任何一本书里包含着关于这件事情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