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福尔摩斯探案集
十九 时间差疑问
郭老汉偶然巧合去报案,偶然巧合遇到王科长,使差一点湮没的凶杀案有了转机,反映了事物的某种规律性、特殊性。生活中这种偶然巧合、因祸得福、塞翁失马安知非福例子极多。最近网上就有两例:
第一例:永州上访母亲唐慧忽然被劳教,激起媒体关注,反而因祸得福地得以彻查永州公安局里的渎职蠹虫。
第二例:丈夫造假报销妻子的透析费被抓住,以为大祸临头,不料反而因祸得福地获得资助,得到10年的透析费。
此类现象生活中时不时出现,引起先民的注意,他们反复观察,精辟总结,就有了以上两句成语。先民还是有大智慧的。
且看王科长大脑中的思维轨迹,他吃饭时嘴的咀嚼极有利于刺激思维:
在王科长的大脑里,刚才电脑屏幕上那张死者后脑被放大的照片令王科长印象深刻,似乎有被尖锐钝器击打的一击痕。击痕形状呈椭圆形。
王科长脑海里又浮出刚才戴所长讲的当初发案,以及调查情况。
当初在验尸过程中,发现死者后脑勺有撞击痕,也曾疑作他杀过,但后来在湖底发现一根石桩,埋在深水里,那么后脑勺有撞击痕也可解释为:死者仰泳时,看不到前方,游着游着撞上水中石桩,恰巧是后脑勺撞上,符合尸体伤痕位置,被一下撞昏,昏迷后沉下水去,致窒息淹死?
当时戴所长还介绍:吃这个石桩的亏的,郭雨民是第三个了。前两个是一死一伤。第一个人是站在湖边高土堆上跳水,没有摸清水里的情况,一下子头朝下跳进湖里,头刚巧撞到石桩,呜呼哀哉。后来被流言演变夸张成“头插到石桩上。形同冰糖葫芦。”
第二个人是跳水时怕撞到石桩,有意避开,但没掌握好距离,就跟刘翔在伦敦奥运会上没掌握好距离没跨过横杆一样,他也跃得距离不够,一下子没跳进湖里,而是‘咣’重重落到了湖岸土地上,就跟跳楼自杀似的,摔得胸脯血肉模糊,痛彻骨髓。旁边人赶紧送医院抢救才算保住了一条性命。
戴所长又说:“这害人的石桩么!还没法去掉,得用大型吊车拔,咱农村哪有那财力?”
戴所长接着说:“衣裳被柳树仁交来,至此案破:系游泳淹死。衣服里没有任何说明死者身份的材料,也无法查明身份,就按无名尸体火化了……暂埋在某处大树下,指望哪天交还死者亲属。
但,9月3日上午发现尸体,验尸结果是50多个小时前,推算应在9月1日半夜1点左右淹毙,有个可疑的“时间差”—— 郭雨民怎么会半夜还在水里游泳呢?不合逻辑啊?
但卷宗中柳树仁的交代却是8月31日中午他“拾”的衣服,见水面无人头,估计已出事。那就有12小时的时间差。
派出所戴所长解释这12小时的时间差是:
郭雨民被弄得没衣服穿了,其赤身裸体无法登岸,只得泡在水里无可奈何,他一根筋,只好静等天黑无人时才上岸寻东西遮体,在连泡12小时后,疲劳过度,在水中睡着了,又发生撞上石桩事件,致窒息淹死?
王科长大摇其头,宽容地笑笑说:“成立不了,因为,两种情况:1.如岸上无人,则可先爬上岸再作区处;2.如岸上有人,则可烦托岸上之人帮寻一裤衩来遮羞而上岸。
“你所说很牵强,生命是第一位的,羞耻是第二位的,一个人当生命受到威胁后,是会不顾廉耻裸..身上岸,保住命要紧的。‘命’和‘羞’比,‘命’当然大于‘羞’。”
这个时间差像个无形的棍子,搅得王科长寝食难安,心放不下。
他认定是“先打昏再剥衣扔湖中?则正好应在夜间进行,这符合验尸的死亡时间。而不可能在大中午进行,那样被人瞧见的概率太大。”
还有一个疑点是,看照片这是个农村小伙,怎么能思想开放得连裤衩都脱光了去湖里裸泳?不合逻辑啊?农村小伙能干那事?必有蹊跷。
王科长遭遇过裸泳。
不过是在外国。
王科长一次随旅游团出游泰国,导游专门领人们到了一个景点——海滩裸游现场。远远地就看到一片海滩上遍布着*裸的“尸体”,白花花一片耀人眼目。许多人都趋之若鹜地趋近前观赏,大饱眼福。但王科长没去凑趣,外国人的生活习惯是外国人的事,咱中国人不能干涉,但中国人的底线是——也不必把那当风景看。
记得有报道说几个外国女人在中国宾馆的阳台上搞裸.体日光浴,中方立刻出面制止。为啥制止?各有各的生活习惯嘛!
最近网上还报道:一个意大利女留学生在昆明闹市区文化巷一.丝不.挂地裸.体游街逛景,惹得大批人围观,把路堵严……而一些人一路追着不停拍照……这也使王科长反感之至,怎么?对裸.体就这么有兴趣?
多年探案,王科长已养成绝不放过任何疑点的习惯了。
还得重新补充侦查。他决心明天就去村里走访群众。
戴所长又讲:“基层派出所,事杂,最难的是人情难处理,谁稍一犯点事,说情者接踵而来。一波一波地……”
忽然,外边大门被谁“咚”地撞开,紧接着一阵吵吵嚷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