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杀人
在清河镇一住便是一个月。金家在镇里的房子就在集市边上,很是宽敞大气,金倩巧住了才知道这屋子竟是颇惹人注目,毕竟清河镇有钱的人家或不曾低调,或从不让人知道,而此屋在众多小舍间显得十分气派,时常有人猜测主人何许。
自她与百草两位妙龄姑娘入住之后,竟有媒婆上门打探过,实在让人哭笑不得。
百草清晨起床跟十七在院子里习武,上午同金倩巧上仙女山,下午在镇里打探消息。传说中的宝物藏得十分神秘,一个月下来竟是半点进展都无,哪怕金倩巧觉得轩辕无白没有藏宝图,也不由得开始急了。
轩辕无白在原本的小县城停留的时间不会久了,最近市场上的大姑大姨已开始议论旁边县城的儿子斗倒继母、残杀兄长、气死父亲的故事,不用想也知道是轩辕无白的手笔。
这本是不忠不孝的恶人行为,一旦落到男主角头上,竟然硬生生传成了“继母苛责继子、兄长虐待弟弟、父亲宠妾灭妻”,而那位嫡出三公子在忍无可忍地筹备许多时日后,终于厚积薄发、大义灭亲,实在是“年少有为是非分明的英雄少年”。
在金倩巧看来简直毫无逻辑的发展过程,居然沸沸扬扬地传遍山川大地,轩辕无白拥有了一个有利于他日后行走江湖的好名声。
虽然轩辕无白的处境糟糕不假,他的继母和兄长对待他和原主都无比恶毒,但他父亲尽管耳根子软,对待亲生孩子还是有几分真心疼爱的。金倩巧看过原作,记得轩辕无白折腾他全家的是无所不用其极的可怕手段,继母被活生生剥皮,两位庶兄各剜去一目后关在一起,让他们日日争斗,以砍下对方身体的重要部位为胜,斗胜的一方才有饭吃。至于父亲,则关在地下室每日凌迟。
看小说时,报复令人觉得爽快,可身临其境,这残忍的手段直叫人悚然。即使说继母与庶兄是罪有应得,那位轩辕老父却罪不至死,就算死,也不必施以如此酷刑。
近日相传轩辕无白已经离家,正打算前往京城,这消息让百草心里大惊。
唯一的好消息,恐怕只有百草的武功日益精进这一点了。
住在一个没有丫鬟的宅子里,金倩巧只能亲自进厨房,她穿越前一个人住,手艺还算不错,只是没用过如此原始的灶台,百草教了好多次才会使用。
这日,她刚刚熬好一锅粥,便见大汗淋漓的百草火急火燎地回来了,进屋便一屁股坐在旁边的柴草堆上,也不嫌硌得慌。
金倩巧盛出两碗粥,剩下的是留给暗卫的,等她离开他们自己会下来取。
反正出门在外没有规矩,两个人索性在厨房把早餐吃了。百草脸上的汗倒是干了,但是衣服黏在身上不舒服,便又去洗了个澡。
这几乎是他们在清河镇生活的固定模式。一切准备就绪,二人换了身衣服准备出门,百草问:“今天还去仙女山?”
“对。”金倩巧答。虽然她们日日都去搜寻,但却丝毫没有进展,仙女山本身风景也不算如何秀美,人烟不多,只有几个樵夫偶尔在上面砍柴,问他们也说从来没有见过奇怪的地方。
按照原著里的说法,轩辕无白一走到仙女山,就被一股力量所指引,甚至不需要系统的指点也找到了门路。
轮到她上山,却半分感应都没有,甚至来多了以后觉得景色十分让人厌烦,除了树还是树,放眼望去郁郁葱葱,但少些灵动。
是她身上缺少什么契机,还是主角光环非要轩辕无白到此不可?
百草听到还要上山,露出失望来,显然她和金倩巧一样对仙女山产生了厌恶的情绪。
“可是今日是七夕,”百草偷偷瞥金倩巧的脸色,“外头很是热闹。”
七夕?
金倩巧欲要跨门而出的脚步停住,终于意识到自己忽视的是什么。轩辕无白一向占尽天时地利人和,她拿到美人图,打探到地点,却忘记了天时。在原作中,轩辕无白进入秘境的时间是中元节,七月十五,俗称鬼节,乃是八日之后。这一日凡间阴气最重,一些平时隐藏的地方也会格外明显,灵物、鬼物尤其突出。
文中之所以提及此处,是因为当日清河镇在河中放灯。秘境之中数日,回到人间不过几个时辰,轩辕无白黄昏入境,出境则正好瞧见河上满是飘荡的莲花灯,莹莹烁烁,通往远方,顺灯相望,便见一位婀娜女子婷婷而立,锦绣佳人一见他,立刻抽出利刃拔刀相向,激战一番后,轩辕无白顺利赢得美人芳心……
没错,那就是第四位女主角,一位为了轩辕无白而叛主的御姐刺客,原本忠心于轩辕无荒,身材顶级,E CUP。
莫非进入秘境与时机有关?
金倩巧颦眉思考。
见她又定住不动了,百草扯扯她的袖子,希望她能改变一下计划。
金倩巧低头看见百草眸中隐隐闪烁的期待,内心也有些动摇。中元节将至,按照原作中的时间,轩辕无白很可能已经在镇中,即使尚未抵达也定然在路上。金倩巧私心是绝不想与这位自以为风流的穿越人士碰面的,但若是不紧盯着他,天晓得轩辕无白会不会又碰上什么莫名其妙的机缘,一步登天。
最终,还是理智胜利,金倩巧咬了咬牙,点头道:“好吧,今天我们上街。”
百草大喜过望,忍不住欢呼一声,一改病恹恹的神色,抱着金倩巧的手臂将她往外拉。
街上果然是满目节日气氛,因是一年最具浪漫色彩的节日,年轻的男女都显得十分有精神,一路上花枝招展地姑娘和衣冠楚楚的男子时不时眉目传情,香包手帕发簪等传统的定情之物简直快要脱销。
百草倒不是图男欢女爱,只是喜欢人多罢了,她生得俏丽,年纪虽幼但已有风姿,偶尔仍是有男子靠近示好,但却一个也为得她青眼。百草一个劲儿地在人群里窜来窜去,玩够了才回金倩巧身边待一会儿。
金倩巧却没有百草这般洒脱,她的这张脸终于给她带来了麻烦,不怀好意的视线不停地黏到她身上,她生性敏锐,最讨厌被监视,此时如坐针毡,恨不得把整个人都遮起来才好。
不过,令人不愉快的经验倒是给了她灵感。轩辕无白天生就是那种有女人缘的,走在街上绝对桃花不断,如此特殊日子他肯定会是个发光体,目标鲜明。
金倩巧便拉着百草边逛边寻找,可惜一无所获,也不知该喜该忧。
百草突然神色大变,“姐姐,快看!又是那个人渣!”
金倩巧一听“人渣”,下意识地以为是轩辕无白,抬头一看才发现不是,百草说得是刚来是遇到的那个调戏夏音音母亲的地主王招财,他今天依然是扎眼的服饰打扮,头上还戴了一朵大红花,肥猪一般的人深深嵌在藤椅里,露出的白肉似乎淌着油。王招财被四个壮汉抬着走,被脸上的横肉挤得只剩缝隙的眼睛里流出幽幽的光。
他果然如传闻一般风评不好,路过的百姓一见他,无一不是避着走,走到暗处再吐口口水。
百草嫌恶地瞪着他,似乎要用眼刀在他身上剜几个窟窿,显然对其印象差得不可逆转。
难得的节日,在镇中闹事不是良策,金倩巧牵起百草捏得紧紧的拳头,凑到她耳边低声道:“我们也先离开,恶人自会有恶报。”
百草嫉恶如仇,哪里肯走,拧了几下,她力气大,金倩巧可掰不过她。二人一时僵在路中。
“停下!”王招财突然道,声音都充斥着油腻感,他挂着金珠子的肥溜溜的手臂在半空中挥了一下,那四个抬轿抬得脸色煞白的大汉便小心翼翼地将他放到地上。
“去、去!”大约是下巴层数太多,王招财说话不太利落,他指了指某处,“把、把那两个小娘们,给我……嘿嘿。”
百草手腕一出力,把金倩巧甩掉了,她再也忍不下去。
金倩巧往前一看,发现王招财说得两个女人,居然是出来摆摊的夏音音母女,她们大约是绣了香包出来做生意,没想到又找来祸患,母亲已瑟瑟发抖,夏音音尽管小腿发颤,但努力将母亲护在身后,死死瞪着向她们走过去的男子。
眼前一幕,与小说里的情景一一合上。金倩巧惊讶,原来她们被强抢的时候是七夕?!那情节接下来岂不是……
百草两步跨上,正要飞起一脚去揍那群歹人,竟意外得有人比他更快。
轩辕无白一席白衣,衣袂飘飘,手起剑落,不过顷刻,已是血染当场,几道白光闪过,地上便横着数具尸体。
他风度翩翩地把剑入鞘,手绢轻拭拇指,走向夏音音。
“小姐,是否受惊?”
作者有话要说:0_0种马男又粗线了,大家鼓掌。
白衣飘飘,手起刀落。杀人如麻眼皮不带眨。
英雄救美似乎很帅气,身后一堆领了便当的尸体无声哭泣。
……在杀人现场谈恋爱真的好吗?
=3=不是伪更哦,起来抓虫。
大家看到虫子一定要告诉我QU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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