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4章 为囚

阿里奥斯真真觉得凤小七等人所思所想并不像凤殊那般细腻爽快。

“如果是小殊在这里,说不定就会立刻认同了我的说法。我不会害她,自然不会害她身边人。那屠樊是阿圣好友,自然也就是我的晚辈,既然人已经到了帝国,我这做长辈的少不得是要照拂一二的。我想要表达的不过是这个意思,你们两个怎么就认为我会用话语或者别的去故意折辱她?”

凤昀闻言面色讪讪。他的确第一时间觉得阿里奥斯的意思是想要让屠樊难堪。

凤小七翻了一个白眼,“只是同学朋友而已,你就要看在凤圣哲的面子上照顾一二?凤殊认识的人多了去了,对她有诚意的更多,你要怎么一个个都照顾一二?”

“自然是有多少余力就照顾多少,当然不会不自量力。”阿里奥斯微微一笑,“这就是小殊姐姐常说的爱屋及乌。”

“凤殊说了,不让屠樊跟着去凤家,自然也不会让她明着出现在你们帝国。你们在这里叙旧也就算了,到时候她可是不会跟着一起行动的。”

这也是凤殊为了屠樊打算。毕竟她还是一个十分年轻的姑娘,万一在帝国出了什么差错,那就是凤殊的不对了。不管怎么说,这人都是追着凤殊儿子而来的,也是凤殊应允带着她同行的,毫无疑问要负责此行安全。

“在帝国的地盘上,我们兄弟俩如果还不能护住你们一行人,恐怕这位子也不用坐了。”

阿里奥斯倒不是自负,而是认为既然人都到了自己家,如果不能好生安顿他们,当然就是他的失职。即使目前屠樊对于皇室而言不算什么,即使来日她当真的和凤圣哲结为夫妇,到底也是比凤殊和他的关系要更疏一层的。

一如凤殊认的是他这个姐夫,对于他兄长却是尽量保持了疏离,他也认的是凤殊这个妻妹,对于她的其他家人的确也会爱屋及乌,但到底是不如看重她那般看重她身边人的。

虽然之前他没有能够见到屠樊,因为心急着要见到凤殊,甚至也没有来得及和君临父子相谈,便带着凤昀来了这里,但按照收集到信息来看,屠樊能够得到君庭等人的默认,自由进出君家,品行自然是不需要质疑的,她又当真和君临成了打打闹闹的朋友,也算得上是青梅竹马了。

凤婉常说,青梅竹马的缘分可是极好的。因为从小便相识,一起长大,情谊往往水到渠成。就像他当年如果不是对凤婉紧追不舍,多年朝夕相处,也不可能因为一起面对许多事情而成就姻缘。

说来说去,缘分缘分,有缘才有分。缘起时当顺势而为,才有可能开花结果。倘若自己不珍惜,不努力经营,维护彼此关系,再好的缘分,也会因为人心的动摇人性的千变万化而迅速寂灭。如果等到缘分消失了才醒转过来,那便是空留遗恨了。

“我看你还是很重视这亲王的位子嘛。凤昀都一直喊你亲王姐夫。”

“七姐,我是真的为了不造成不必要的误会才这么喊的。其实我也可以喊亲王姐夫二哥,只是总觉得姐姐会宁愿我跟着她一起称呼,所以才会坚持这么做。”

凤昀认为这事既然已经说过了,就不应再提。

“聊天不都是这样?时不时就会重提旧事。你是小孩心性,才会觉得大人说什么都应该一锤定音。告诉你,哪天你学会了比小孩更加的反复无常,并且毫无愧意悔意羞意等等等等,只是顺应自己的情形做出各种调整,你才是真正的成为大人了。”

总是考虑别人的立场与看法而来调整自己的立场与看法,顺应他人的心意,就很容易因为外界而动摇己身。这样的习惯或者心性脾气,是很难真正独立的。因为即使又独立的本领,却也习惯了自我为囚,不断为他人所控,习于被控,乐于被控,甘为人下。

这是非常非常不好的习惯,又或者说性格。

凤小七总觉得不管是凤殊还是凤昀都有这种倾向。他们姐弟俩心思都过于细腻,擅长察言观色,并且都下意识地尽量去体谅他人,成全他人,即使会因此造成自己的损失,也在所不惜。

因为也用了家里的钱,而且在此前陪床时丁春花也还算尽心,所以洪爱国自觉在她面前没有底气,便也由着她骂,只要不是太过分的话语,他便都忍了。

只是让洪爱国没有想到的是,丁春花会再一次提出来让小女儿辍学,原因是洪小星已经考虑好了要专升本,家里实在没有多余的钱再供应另外的一个孩子读书了。

为了让洪爱国答应,丁春花还列举了同村里许多早早辍学去打工的女孩子,赚钱几年后家里就轻松不少,有些姑娘因为年轻,出去没几年就找到了有钱的好人家嫁了,有些甚至还帮着家里建了新楼房。

“我也不求大富大贵,她出去之后能够多少帮补一下家用就好,就算一开始没钱寄回来也无所谓,只要她能够自己养活自己了,那我们家里也能轻松一些了。眼看着小星再读个专升本就能出来工作了,我们做父母的也不能在这个关键点上掉链子吧?

家里实在是不够钱,小静就别去读了,她读书厉害,出去打工也不会吃亏的。”

“不行,小静成绩那么好,不去读书可惜了。她的学费不用你管,至于小星,她想继续读也可以,以后学费不够你自己去借钱。”

自从被打了一次之后,丁春花这几年虽然还是往死里扒钱,但到底要收敛不少,最起码在明面上,都还算给洪爱国面子,所以关九不管是学费问题还是回到家中,母女俩也都没有太大的冲突。

只是这样和平的局面,却因为家中两老的住院而在一次打破了平静,又因为孩子学费问题而再一次变得支离破碎。

洪小星回来了也没有跟他商量着要继续专升本,反而是怂恿着丁春花再一次釜底抽薪,把家里这几年好不容易存起来的钱都先拿走了,连个最起码的招呼都没有跟洪爱国打。

关九没有想到会再一次遭遇没有钱交学费的情况,这一次她没有去打猎,也没有按照丁春花所盼望的那样立刻出去打工,而是知道情况后出去了几趟,回来后便依然不吵不闹地呆在家里,该农忙的时候农忙,该做家务活的时候做家务活,只不过空闲时间却更多的跑到洪大柱夫妇那边的屋子里去,就连晚上都在那头睡了。

假期即将结束时,她才接连数日到山上去猎,卖了钱后交给了洪大柱,然后便像初中开学时那般去了镇上中学。

因为家里的变化,她之前特意到学校找了校长,表示自己不去县一中读书,希望可以在镇中学高中部免费就读。

校长自然希望她能够留下来,后来一番运作,她便顺利留在了本校。

之所以不担心钱的问题,也是因为高中三年学费都全免的话,那生活费肯定是够的,关九暂时也就不用担心了。

丁春花想要一哭二闹赶小女儿去打工,可是刚开始折腾,洪爱国立刻黑着脸拿了自己的衣服到另外的房间住,饭也跟父母吃,又开始了新一轮的冷战模式。

一家之主都强烈表态支持关九继续就读,又不用家里缴付学费,丁春花虽然还是心不甘情不愿的,但是为了挽回丈夫的心,在洪小星走了之后,没人撺掇着闹腾,她很快便再一次的向洪爱国服了软。

期间洪月亮也回了几趟家,最后一次还破天荒的买了两条裙子给关九,表示这是开学礼。

丁春花见没有二女儿的份,很是不高兴,但是她又舍不得骂大女儿,絮絮叨叨地说了一通,便说反正旧衣服还多,两条新裙子还是寄给洪小星穿为好。

关九因为锻炼的多,又总是上山打猎不缺肉食,家里粮食管饱,这几年胃口奇好,个头也猛往上蹿,如今虽然只有十五岁,却已经快一米六五高了,洪小星虽然年长她几岁,却还比她矮了一点,目前姐妹俩身量差不多,衣服也可以穿同一个码数的。

洪月亮却直接把新裙子塞到了关九背包里,勾肩搭背地送了她出门搭车去镇上,回头就跟自己母亲吵了一架,当天下午就气呼呼地坐车回了县城。

于是乎,等关九军训完回家来,才知道因为她的缘故,丁春花与洪月亮吵架了,起因就是她收下了那两条堪称为导火索的新裙子。

洪月亮买给小妹的是夏季的裙子,八十多块钱一条,在当地算的上是挺贵的了,也怪不得丁春花心疼钱。如果是自用或者是送给洪小星,估计丁春花心里头还能够好受些,但平白无故地给关九花钱,丁春花自然是心里不痛快的。

因为总是往外跑,关九原本肤色就比一般的姑娘要晒得黑一些,加上长达半个月的军训,她这会儿黑不溜秋的,如果不是因为齐耳短发,完全就像是个假小子,裙子什么的,暂时也不适合穿,而且在学校按规定每一天都要穿校服,她便把裙子拿回家来。

知道这个情况后,她二话不说,把裙子折叠包装好,第二天就让洪爱国到镇上赶集时把裙子寄给了洪小星。

哪怕她如此识趣,丁春花也依旧是对她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只是碍着洪爱国的面,到底也没有敢再像从前那般对关九大声呵斥或者打骂。

关九自从想开之后,对丁春花的态度便压根不在意了。

反正不用愁学费,家里也不愁她一口饭吃,虽然不能每餐都吃上肉,连衣服也总是穿两位姐姐用过的旧衣服,但能够继续读书,又能够锻炼身体,她目前已经很满足了,所以自觉日子过得相当平静。

只是平静的生活中也还是有一件对于她来说算是大事的事情发生了,洪卫国一家果然离开了。只不过这一次,是张彤先行带了儿子去京都,洪卫国押后。

大概是出于爱才的心里,也或者是希望利用她来督促儿子好好读书,洪卫国这些年来还真的对关九照顾不少,支持她读书也不仅仅是口头上说说而已,小学阶段可是对她开过不少小灶的。

如果不是因为洪卫国的耐心教导,关九也不能那么快就融入到这个新环境中。所以对于这一位老师,她打心眼里还是很尊重的。

知道他快要走的时候,她周末回家时特意到山上去转悠了一整天,采回来一些野果,又打了一些猎物,机缘巧合之下还不靠毒箭,单枪匹马猎杀了一匹瘸腿的公狼。

因为额外的收获,她便把一整张狼皮送给了洪卫国,还特意做了一张小弓,让他拿去给洪阳,表示好歹相识一场,老同学走得急,分别礼物是不能不送的。

洪卫国对于她的说法好笑不已,原本是不想收下狼皮的,毕竟对她家里的事情也知道得七七八八,这狼皮对于关九来说也是个赚钱的玩意儿,但是耐不住她执意要送,便收了下来。

为了表示礼尚往来,他挑了一些书还有笔墨纸砚之类的东西回赠给她。

洪卫国算是老一派的知青,喜欢舞文弄墨,并不是嘴上花花,而是真正有本事的,他相当痴迷于书画,阅读量非常丰富,对于毛笔字与画画也都很是有一手。

这么多年来他也执意要教儿子洪阳习字画画,洪阳一开始并不是个坐得住的人,无论如何管教也总往外跑,后来见关九成绩总是能够压过儿子一头,洪卫国便在她来请教间隙,每一次都也顺便教她写毛笔字。

关九最初写的非常不好,总是惹洪阳笑话。但是她毫不气馁,数年如一日的坚持,加上洪卫国大方地提供了笔墨与纸,还任由她拿回家里去练习,初中时她的毛笔字已经写得相当漂亮了,连带得她写钢笔字也非常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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