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7
萧清和知道,这几年,不管是宇文逸,宇文仲,还是宇文鸿,私下里也都想笼络文郡王。
文郡王虽然从来都不会干涉朝政,可正是因为如此,泰和帝知道文郡王对朝政的事情不太上心,所以有的时候,遇到难以决策的事情,泰和帝总会把文郡王给召进宫。
能在泰和帝跟前儿说上话的人,文郡王算的上是一个。
可是萧清和也没想到,宇文墨会这么光明正大的就承认了文郡王的关系。
可见,在宇文墨心里,是真的没有把他们当成是外人的。
“果然,我就觉得文郡王没有表面看起来的那么无用。”萧紫语自言自语道。
“你怎么突然会想到文郡王的?”宇文墨还是觉得很好奇。
“因为我觉得,文郡王和我四表哥的关系应该也不错,我没说错吧。”萧紫语问道。
宇文墨结合前段时间莫隽和柳梦云闹出来的那一出,立刻就明白了。
这倒是也不假,文郡王和莫隽两个人也很投契。
其实外头传言的都是假的,文郡王和柳梦云的关系,很清白干净,别人不知道,宇文墨心里很清楚,莫隽也知道。
柳梦云是个很单纯的人,他单纯的只是爱唱戏,完全是一个戏痴,在他的世界里,仿佛只有唱戏这一件事,所以每一台戏,他都会表现的淋漓尽致。
他是用自己全部的热情来唱戏的。
他从来都不是一个攀附权贵的人,可惜啊,柳梦云张了一张绝色倾城的脸,而且还是雌雄难辨。
这就注定了柳梦云会被帝都的不少达官贵人惦记。
很多人,内心是很龌龊的,并且断袖之癖也是很严重的。
柳梦云即便是再有名,也不过是个戏子罢了,在强权面前,显得那么的渺小和柔弱。
所以柳梦云差点被人逼自杀。
柳梦云是个戏痴,但是性情却十分的刚烈,断然不会做那些肮脏龌龊的事情。
如果不是有一次文郡王遇到了,及时解围,大概就没有现在的柳梦云了。
文郡王曾经和宇文墨说过,当初,他看到柳梦云那双干净的,纯净的眸子,那种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狠绝样子,文郡王就很想出手相救。
然后文郡王用了一种最简单粗暴的方式来保护柳梦云。
在柳梦云身上贴上了他文郡王府的标签,让这整个帝都的人都知道柳梦云是他文郡王的人。
不过,这很管用,再也没有人敢来招惹柳梦云了。
人前人后,都客客气气的称他为柳老板。
文郡王也很喜欢听柳梦云唱戏,因为柳梦云是用自己的生命在唱戏,每一台戏,都倾注着他所有的感情。
如果在状态不好的情况下,柳梦云是绝对不会上场的。
他说他的每一台戏,都不能凑合,只能做到最好,也正是因为要求这么高,所以从柳梦云十五岁出道,到现在半年了,即便是后来一茬接一茬的新人辈出,也没有能与柳梦云抗衡的。
都只能是排在柳梦云后面,谁也夺不走柳梦云头上的光环。
其实很多人都等着看柳梦云的笑话的。
因为这种关系是不会长久的,等时间久了,文郡王对柳梦云烦腻了,那么柳梦云失去了文郡王这个靠山,势必就会从天堂落入地狱。
可是八年了,他们两个的关系始终亲密无间。
文郡王虽然这几年不长召柳梦云过府唱戏了,但是隔三差五总是会差人来给柳梦云送东西,或者说是来看看柳梦云。
很明显,这是在向众人表述一个事实,就是他们的关系依旧很好,很甜蜜。
不过宇文墨知道,这些表象都是假的,他们两个从最初的互相帮助开始交往,到现在,确实真正的知己好友。
文郡王骨子里是一个很仗义的人。
表面上看着冷冷的,但是内心却很热情。
而且他还有一段不为人知的,可歌可泣的爱情。
这才是为什么文郡王至今不娶妻的原因,而并非外界所说的,文郡王有断袖之癖。
当然,这件事知道的人很少很少。
就连宇文墨,也是听柳梦云说的。
说起文郡王和莫隽的交情,还是几年的事情。
文郡王虽然名声在外,帝都的权贵人家都想结交文郡王,不过文郡王对谁都是冷冰冰的,都没有多好的态度。
反正都是很疏远吧。
他和莫隽相识,是为了一把剑。
两个人是在古玩铺子遇到的,同时看上了一把剑。
那把剑,其实不太适合男子用。
莫隽当时想买了送给莫葭,而文郡王则是想买来给柳梦云的。
柳梦云一直都有些阴柔之气,而且也喜欢这些东西。
两个人同时问老板,很可惜,剑只有一把,可买家却有两个。
莫隽从来都不是仗势欺人的人,很脑残的是,他也不认得文郡王,虽然知道有这么一位郡王爷,但是莫隽之前是从来没见过的,所以莫隽就开始和文郡王商量,反正那话说的很客气。
文郡王觉得这个小子很有意思,看他的穿衣打扮,绝对是帝都里大户人家的公子哥,文郡王见识太多了大家公子,一个个都是狗仗人势,说话都横的不得了。
原本文郡王以为会是一场口舌之战,说不定到最后还会演变成拳脚相加的。
而且文郡王能看的出来,这小子的武功不弱。
可是他怎么都没想到,这个年纪看上去不大的少年,会好声好气的跟自己说,希望他能把这把剑让给他。
这让文郡王对眼前的少年平添了许多好奇之心。
所以文郡王也有些故意的吧,只是说也很喜欢这把剑,也是想买来送朋友的。
当时莫隽也是实话实说,说这把剑很适合他妹妹,加上妹妹要过生日了,所以当作礼物送给妹妹的。
文郡王也用了同样的借口。
莫隽觉得好可惜,老板却说,谁出的价高谁就买走。
其实这是常用的一贯伎俩,老板是求之不得的,在这帝都,到处都是达官贵人,有钱有势的人太多,有的时候看中同一件东西,这种事情也太多了。
不过最后都是用这种方式来解决的。
只是让老板意外的是,莫隽拒绝了。
他很客气的说道,:“既然这位兄台喜欢,君子不夺人之好,兄台尽管拿去好了,我可以在给小妹挑选别的礼物。”
莫隽并不是一个一掷千金的人,并不是莫家没有那个实力,而是莫隽认为根本就没有那个必要。
把钱花在有需要的地方才是对的,有事儿没事儿的拿着前出来摆阔,那是浪费。
莫家的家教很好,所以说,莫家是从来不出败家子的。
文郡王看着莫隽客气的拱手离开了,到最后都一直保持着风度和仪态,不禁对这个少年刮目相看。
所以文郡王买下了拿把剑,并且追上了莫隽,将这把剑送给了莫隽。
莫隽也是目瞪口呆的,非的要把钱给文郡王。 WWW ⊕тTk Λn ⊕C〇
文郡王摆了摆手,爽朗道,:“小兄弟,我很想结交你这个朋友,这把剑就当作是见面礼。”
莫隽从来也是豪爽之人,自然是高高兴兴的答应了,然后两个人就去喝酒了,这一喝酒打开了话匣子,自然也就知晓了对方的身份,不过这两个人都是不拘小节的人,才不会在乎对方是个什么身份呢,反倒是聊的很是畅快。
俗话说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自此以后,两个人就正式成为了朋友,虽然年纪差了十来岁,可是却是难得的知己。
因为文郡王的引荐,莫隽也就认识到了柳梦云,莫隽也很喜欢听戏,自然是对柳梦云崇拜的不行。
后来他也逐渐知道了文郡王和柳梦云真实的关系,心里也就更加的钦佩文郡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