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大概是葫芦还在的缘故, 原本是靠机器维持生命的身体恢复迅速,薛云霄甚至可以感觉到自己体内的器官在自我修复,可以看到自己的手腕不在青白, 而是变得饱满, 看上去不再是皮包骨头。
说是县城, 其实离市里很近, 这里相当于是郊区一样, 并且环境好,人少,非常适合居住。薛云霄在床上躺了半个月, 终于忍不住了。
“医生说最好躺半年,你的身体……”顾齐铭微微皱眉, 当初躺在床上的薛云霄用肉眼都能看出来非常虚弱, 一时半刻绝对不能下床。
抬起手, 一把把袖子路上去,露出手腕, 薛云霄得意道,“看,已经有肉了!”刚刚醒过来的时候,手腕上就是皮包骨,但是恢复的速度也很快, 大概是有神秘的葫芦在, 身体好像开了挂一样, 迅速吸收能量, 修复破损的身体。
“最近我一顿饭能吃五碗饭!”薛云霄很得意, 自己吃的很多,吸收的也多。
“什么?”顾齐铭皱眉, “竟然给你吃五碗饭!看了看薛云霄的肚子,顾齐铭怀疑这么小的肚子能装下五碗饭吗?
“你给他吃一缸大米,他也能吞下去。”斜靠着门框,吊儿郎当地看着薛云霄,梅元修似笑非笑道,“毕竟,那种破烂的身体,正常人是活不过来的嘛。”
“哦?那你还巴巴地跑去把我的身体弄来,用机器维生?”薛云霄瞪眼,惊讶道,“难道你不是正常人,你是……蛇……精病?”
好像瞬间打了兴奋剂一样,梅元修蹦起来,伸出手指指着薛云霄,“你别以为你说的含糊我就听不出来,你在骂我!”
这是薛云霄最近发现的属于梅元修的小秘密,梅元修太聪明,讽刺个人要拐十个八个弯,但是如果不拐弯直接说,梅元修反而要反应一会儿才明白过来这是在骂他,不过到底是聪明人,反应时间极短。
掀开被子坐起来,薛云霄哈哈大笑,“笨蛋啊!”
“笨蛋是骂人的话!你别以为我听不出来!”梅元修彻底点着了,火冒三丈地跺了跺脚,却骂不回去,因为他脑子里全都需要拐弯抹角才能表达出来的话。
“花园里的花都铲除了吧?”薛云霄站起来。顾齐铭赶紧伸出手扶着,好像薛云霄是个易碎的娃娃。
看着顾齐铭帮自己拿外套,帮自己穿好,甚至体贴的蹲下帮自己穿鞋子,薛云霄脸有些红,但是感觉良好,这种被人关心的感觉特别好。
看了顾齐铭一眼,薛云霄道,“听说梅公子家的花园从来不搭理,里面的草比墙头还高,一朵花都看不见,这其实不是花园,是哪里的荒地吧。”
微微抿着嘴,憋着笑,顾齐铭伸手搂住薛云霄,两个人亲密地走到梅元修面前,“某些人还自以为是个天才呢。”
“是啊,天才也是有缺点的,比如说荒地一般的花园。”薛云霄站在窗户边往外看,“哦,这花园还很大,天才果然是有缺点的啊。”
梅元修无奈道,“你们就别挖苦我了,哎,我已经找人清理了。”
“是啊,清理的很干净,什么时候找人清理一下你心里的坟墓啊。”薛云霄看了梅元修一眼,淡淡道。自从知道梅元修不会对自己怎么样后,薛云霄便肆无忌惮地开始逮着机会就讽刺梅元修。
瞬间苦着脸,看着秀恩爱的两个人互相依偎在一起走出去,梅元修小声嘀咕,“哎,自己做了那么多,难道还弥补不了一只动物吗?”
到底不如健康的身体,才走了没多远就觉得很累很累,薛云霄坐在椅子上休息,身后顾齐铭端着一杯牛奶走过来。
“喝牛奶。”动作温柔得递过牛奶,顾齐铭觉得占了梅元修家里实在是太明智了。
看着眼前一片土地,薛云霄伸手轻轻敲了敲脑袋,自己之所以想尽快种地还有别的原因。手腕上的葫芦里面已经空了,从以前的经验来看,自己必须亲自种地才能让葫芦里多出来液体,那种液体可以治好薛大强,就可以治好自己。
所以,种地,势在必行!
至于自己的秘密,顾齐铭是不想瞒着,梅元修是太聪明,自己根本就瞒不了,再说,还有一些事情并没有弄明白。自己参加的是什么实验,梅元修又是怎么弄到自己的身体的,还有最神秘的葫芦,这一切,都要弄清楚。
脚底下就是花园的土地,能够感觉到土质很好,适合种植一些蔬菜,靠墙的地方可以栽种果树,还可以在花园里围上篱笆,把花园分成几小块。
“看什么呢?这么出神?”看着薛云霄喝完牛奶,顾齐铭接过杯子,又递过来一枚奶糖。
转脸就看到顾齐铭近在咫尺的脸,薛云霄有些不自在地移开视线,就看到别墅二楼的窗帘拉开着,梅元修正站在窗口往这边看。
“你了解梅元修吗?”薛云霄小声问。
顾齐铭一愣,很快回答,“不熟。”
“哦,那你为什么待在这里?”薛云霄勾勾手指。
下意识靠近薛云霄,顾齐铭就觉得体内的血分成两部分,一部分往上,一部分往下,“因为他知道一些秘密,又不肯说出来,与其离得远了观察,不如近距离观察,总会知道的。”
点点头,薛云霄微微向前,嘴唇擦过顾齐铭的耳朵,小声道,“现在某些人正咬着小手绢看着我们呢。”
“哦,那我应该感谢他看着我们,让我有理由这样做。”低头,吻住早就想吻的嘴唇,顾齐铭再次确定,自己选择不离开是正确的。
二楼,抬脚踹了一下脚边的凳子,结果没掌握好角度,脚趾头碰的生疼,梅元修猛地拉上窗帘,坐在凳子上生闷气。
而花园里,两个人正抱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