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打上次咖啡屋事件之后,我发现那个小妮子来咖啡屋的次数逐渐的增加了起来,虽然心里多少渗得慌,可我从来不和钱闹别扭,何况现在的老板娘正笑嘻嘻的对我说,“夕和啊,这个月你的业绩很不错啊!”
我头一次听到业绩这个专业术语,还是愣愣的兴奋了好久。
我说,“哪里,是老板您管理的很好,客人才会回味无穷,接踵而来。”
老板娘貌似还有些害羞,一点也不像之前童欣带我过来见到的那个小姨,我也跟着笑,领了这个月的薪水,顺便喝光了面前的半杯蓝山。
出了咖啡屋的大门,我拢了拢肩上的背包带子,决定去超市买点吃的回去,十点多钟的街道上繁华如潮,我忽然觉得自己就是其中的一粒沙子,不管怎么努力,还是一粒沙子,而且最终会淹没在其中。
可我顾夕和不甘心,我咬紧牙关,没错,我要赚钱治好哥哥的病,哪怕在我很小的时候,医生已经摇头说哥哥没救了。可我还是不信,这世间总有奇迹的,不是么?
居并没有绝对的事。
我进了一家小超市,我向来不敢随便进出沃尔玛这样的大型超市,看到的东西越多,自己想买的也越多。可是口袋里的钱却不会变多。
有时候我会给自己安排相对的生活,别人去逛大超市,我逛小超市,说起来,还是逛了超市的。
别人吃几十块钱的汉堡和可乐,我吃一块钱的肉包和纯净水也是一样的,并不比别人少吃了什么。
也许,我吃的东西还更能抵抗饥饿感。
我提着一大袋子日常的生活用品包括一些小零食哼着连我自己都不知道名字的调子一路往学校走。
赭没有风,这个城市总是这样的燥热,还没有走多久我就已经汗流浃背了,连脚上的鞋子都湿答答的,黏糊糊的感觉还真不太好。
我瞅了一眼已经有些脏的平底鞋,毫不犹豫的从包里拿出了一双随身携带的人字拖鞋,很便宜的那种。换上之后,整个人轻便了许多,我惬意的继续往前走。
可是没走几步的时候,我就感觉不对劲,我觉得身后隐隐约约像是有什么人跟着。
察觉到了不对劲,我故意选择熙熙攘攘的大街,没有走偏僻的巷子里,可不知道为什么,一颗心跳的厉害,扑通扑通。有几次我都想回头看,可我不敢冒这个险。
我和行人走的很近,很近,近的几乎快和人家为伍了。
同行的一个胖乎乎的中年老头看了我一眼,皱着眉头问了句,“小姑娘,是不是没地方住啊?”
我二话不说便向他呸了一声,加快了脚步。
以我的猜测,这个老头是绝对追不上我的,所以在快速走了几步之后,我再次回头,身后已经不见了老头的身影,却意外的看到他。
我想你们应该猜到了,是的,叶锦臣。
叶锦臣一路跟着我不知道走了多久,可我知道我已经累的快不行了,叶锦臣却依旧面不红心不跳,一定是撒谎成精练出来的,我暗想。
我松了一口气,走到叶锦臣跟前,问道,“喂,叶锦臣,你干吗跟着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