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0章 乱起

西伯没问题;姬昌也没问题,但“西伯侯”就有问题,不但有问题,而且问题大大的。

因为真正的商朝根本就没有“侯爵”位,特么这是周朝才有的东西,还被编入了那本叫《周礼》的书。

罗小受捂着隐隐有些疼的头,看了一眼旁边正抱着一块自己上个月抽奖抽到的雪饼吃得挺欢快的恶来——话说,谁跟我解释一下?哪个作者那么喜欢吃雪饼,竟然在自己的空间里屯了一吨雪饼,特么就算是末世文也不用这么干吧?收了多少广告费啊这是?

“恶来,你知道东伯侯、北伯侯、南伯侯吗?”罗小受声音有些颤抖的问道。

历史上有“西伯姬昌”,但肯定没有“东、北、南伯侯”这几个人……至少不可能全有,如果全有……就只能证明这的确不是正史的时代。

“知道啊!”恶来抬起头,表情有点凶恶的脸上尽是饼干渣和糖霜,“东伯侯姜桓楚、南鄂崇禹、北伯侯崇侯虎,是大商的四大诸侯。”

恶来每说一个名字,罗小受就觉得自己的心肝颤了一颤,说到最后他觉得自己心跳都要停了,“东伯侯是不是有个跟我年纪差不多的女儿?”

“咦?太子常居深宫,竟然连这等事也知道?我听我家二弟季胜说过,姜侯爷的女儿不但人长得漂亮,还特别温婉贤淑善良……太子,你怎么了?你脸色怎么这么难看?”恶来一脸紧张的看着罗小受,声音焦急的问道。

“呵呵……只是有点心累不想爱了。”罗小受一脸痛苦的捂着头。

本来他还想着,利用大转盘的优势——比如,他前几年抽出来的玉米、土豆,将商朝建立成美好和谐的社会,改变自己注定要成为千古昏君暴君的命运,结果……结果……竟然是封神的世界。

难怪那些人对自己天生神力,以及常出奇怪之言一点也不惊讶,想想这个世界都有神仙了,有什么好惊讶的?比起哪托同学……不是,是哪吒同学,自己简直正常的要死有木有。

封神……封神……要不,自己干脆放弃王位,然后找个仙山去修炼算了?反正殷洪殷郊不都一样能修炼,凭什么自己不能啊?哼!本太子要生了儿子,绝对不叫殷洪殷郊!

可是……罗小受叹了一口气,自家事情自己知道,他发现他就没那个修炼天赋。

大转盘也抽到了好几次修真甚至是修仙的心法和招式,可是他练来练去发现自己除了力气大一点之外,好像也没有特异之处,每次引气入体之后,气就会莫名其妙的漏掉……对的,漏掉,就跟漏气的轮胎一般,原本是满的硬的,过了一会儿就成了软的,而且都不知道是从哪漏掉了。

更糟糕的是,封神有很多同人啊,这到底是正统的《封神演义》呢?还是日本那部高达大战天鹰战斗的《封神演义》呢?还是时下国内流行的洪荒封神呢?

如果是前者,自己只要不在女娲庙写小黄诗,大约也就没事了;但若是后两者……中间那个的话,自己只要死抱闻仲……啊!闻仲没有戴半边面具,所以肯定不是动漫版;最后那个洪荒封神什么的,自己还是趁早认输吧。

都怪那个闻仲啦!他要是和动画片里一样,没事就把他的三只眼露出来,再戴半边铁面具,手里再提个鞭子,自己早就认出这特么是封神榜了。

按照洪荒文的设定,封神乃是天地大劫,商朝灭亡是气运气运的问题,道门经过封神大劫被杀得七零八落,佛门则在万仙阵中渡了三千红尘客后,随后佛门东渡中土,道消佛涨直到两千年之后。

也就是说不管自己怎么干,都逃不过商朝灭亡的设定,因为天道要你灭,你就不得不灭。

“哎!早知道还不如让子启那家伙当太子呢,这样好歹后世骂得不是我啊。”罗小受哀声叹气的说道。

“太子,你为何叹气啊?”恶来看着有气无力趴在桌子上的罗小受,很少看到这样无精打采的太子啊,难道是病了?这又不像啊?刚才还好好的呢?

恶来非常认真的回忆着罗小受今天的一举一动,并且试图从中找出自家偶像无精打采的原因。

见了子启王子……这个应该不是,太子根本没把子启王子放在心上过,怎么会因为子启王子不开心?子启王子说自己在成婚了,而且女儿还是西伯侯的女儿……然后太子询问了自己东南北侯的名讳,以及……东伯侯是否有和自己差不多年龄大小的女儿?以及东伯侯的女儿是否漂亮?

所以说,真相应该是……在太子在听说子启王子要娶妻之后,也动了春心,而且动春心的目标还是东伯侯的女儿?

嗯?东伯侯的女儿……四大诸侯实力差不多,若是太子能娶东伯侯的女儿为妻,那到是挺不错的,也能将子启王子的气焰压下去。

恶来脑补了一阵,得出自以为正确的意见之后,便开口说道:“太子,若是您真得喜欢东伯侯的女儿,不妨直接向大王禀报。依大王对太子的喜爱,必会事事顺从太子,太子又何必在这里黯然伤神呢?”

“啊?我……喜欢东伯侯的女儿?”罗小受一脸吃惊的抬起头,看着满脸都是“太子,你要表骗我了”表情的恶来,本能的反问一句道。

恶来猛点点头,模样就跟一只看见狗骨头的狗差不多。

“我喜欢东伯侯的女儿……我怎么不知道?我今天才知道东伯侯有个女儿……不对,我今天才知道,我大商竟然还特么有东伯侯这玩意!真是苍天捉弄我!”罗小受一脸抓狂的说着:“最重要的是,我今年才十三岁,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和十四岁以下未成年女童有脖子以下亲密关系,不管对方是同意还是不同意,都以□□罪名论处。”

恶来听着罗小受如机关枪一样“蹦蹦蹦蹦”说出来的一大堆话,发现完全就是一个不明觉厉——每一个字都听懂了,但合在一块就听不太明白了。

不过,有一句话还是听懂了的。

“十三岁已经很大了,可以成婚了。”十五岁的恶来说到这里,脸忽然微微一红,“我的一个女人都怀孕了,大夫说……八成是个男孩。”

“啊?”罗小受看着人高马大,跟成年男子没啥区别的恶来,又想起前几天还在抱怨说“吃雪饼不小心,把乳牙磕掉了”的恶来,顿觉得自己果然很傻很年轻,这可是三十来岁就能自称“老夫”的原始社会,不是四十来岁还能厚着脸皮拿“十佳青年”的二十一世纪。

“其实我的确有事在烦恼,一人计长,二人计短,恶来你来帮我出出主意。”罗小受开口说道。

“出主意啊,虽然我不是很擅长出主意,但是既然太子这么说,我一定认真的想主意。”恶来用十分正经的口气,开口说道。

“呵呵!”罗小受干笑两声,拜托你不要用这么正经的口气,配上“快快快!有什么不开心,说出来让我开心开心”的表情行吗?

“事情是这样的,如果有一样东西,现在暂时是你拥有,但是命中注定,不管你做的再好,最后也得让给别人,你会怎么处理那样东西?”罗小受想了想,打了一个比方说道。

“那就在给别人之前毁掉好了。”恶来用标准的反派口吻说道:“我得不到的东西,别人也别想得到。”

看着一脸“霸道将军”样的恶来,罗小受摸了摸头,觉得自己果然不应该嫌麻烦,把随手抽来的小说,让他念给自己听,“不行!那个东西毁不掉,就算你毁得再严重,只要落到对方手里,也能分分钟修复如新,末了你的名声还特别差。”

“那就把对方干掉就好了。”恶来又出了一个主意。

“这我当然想过,只是……”想想电视剧里,姬昌跟唐僧似的,自己跟妖怪似的,每次想吃唐僧肉时,都会有无数神仙来救驾的场景。

什么气运啊、天道啊,自己这个现代人一个词都不懂,不过在二十一世纪,有个专用词语形容这种现象——主角光环。

自己一介炮灰,怎么跟开了外挂的人斗?

罗小受真怀疑,就算自己摸个死星出来,想要将西岐轰成一片废墟,也会跳出个仙人,拿着一件超级法宝,在西岐上空形成一个防空护罩,没准还带反弹功能。

“毁也毁不掉,杀也不能杀,那你就……反正不是你的东西,你就随便玩吧。”恶来琢磨了半天,发现自己也想不出什么好主意,只好随意开口说道。

“呵呵……你这叫自暴自弃!不过……你说有很有道理,我就自暴自弃给你看。”罗小受忽然直起身体,开口说道。

既然这个世界真有所谓的神仙,自然有天道这回东西,如果天道的话,肯定也会对人界的发展有限制。比如什么时候进入石器时代;什么时候进入封建朝代;又什么时候人类登……估计神仙们也没想过,人类可以登月。

如果自己打乱了这个人间的科学发展规律,历史必然会进行大规模修改,比如自己拿出玉米种子,古代人口至少能提高好几倍,这好几倍人口的子孙们再有几个出息的,那么人间会变成什么样呢?切!管他什么样,会比现在更糟糕吗?反正不是我的人间,关我屁事?本太子死后,管他洪水滔天。

被恶来一语提醒,自觉非死不可的罗小受打定了主意,决定要一个……历史的评价会是“昏君”还是“暴君”这个真得很难说。

在死之前,罗小受最后还去挣扎了一把,他特意找了一趟闻仲,“听说太师当年曾上仙山,拜入仙人门下学艺?”

无非满心都在弹屏“说‘听不懂’、‘没这事’”的罗小受,闻仲一摸胡子点了点头说道:“年轻时曾有幸拜入截教金仙圣母门下学艺,只是吾乃凡人之资,终成不了神仙,故下山助商。”

罗小受捂着心口,但觉得自己还是可以再抢救一下,遂又继续说道:“听说太师精通‘金木水火土’五行变化;有坐骑墨麒麟,能须臾千里;手执雌雄双鞭,可战万人;另额中有一神目,可以放射出数寸白光,辨奸邪忠肝、人心黑白?我能……见识一下吗?”

看着表情萌萌哒的罗小受,闻仲以为小太子年轻好奇,便将各路神通一一在罗小受面前演练了一遍,看得罗小受表面惊叹不已,内心已经是被人插了千刀万刀。

果然如此,劳资跟丫天道拼了,有种你丫现在就打个雷劈……不好意思,你的雷部正神现在在我身边,负责打雷的人还没有。

时间流转,罗小受又当了几年乖太子后,当了三十年大王的子羡,终于在众人或悲或喜的心情之中,因为久病不治,撒手人寰了,后世称为“帝乙”。

临死前,子羡将罗小受托给了闻仲和比干这两人,希望两位老臣子能看在自己的面子上,好好照顾自己这个小儿子。

而自幼看《封神榜》长大,知道这两位以后都是自己的左膀右臂,甚至比干还会因为自己挖心而死的罗小受,更是声泪俱下的对着两位老臣,一拜再拜,希望两位万万不要离弃自己,就算离弃自己,只要能保住成汤六百年的江山,那么自己不在了也没所谓。

现代人的脸皮一向是很厚的,罗小受一番唱作俱佳的表演,自己很轻松的就赢得了,本来就对自己好感度挺高的两位老臣的忠心。

罗小受上位第一件事,就是先把自家老爹安葬了。

办丧事的时候,罗小受一边说老爹一向悲天怜悯人,不愿意让那么多奴隶陪自己死,所以取消古之以殉葬制度;一边又怕老爹在地下很寂寞,所以想找人去陪他,然后眼睛在自己的兄弟中转了一圈,一眼就瞟中了大哥子启。

哥啊,对不住了,咱爹临死前留了个遗诏……好吧,秦始皇还没统一中国,还没“诏”这玩意,你精神领会就好了,反正爹说他死后,让你下去陪他,还说如果你不愿意下去陪他,就让我送你们全家一起下去陪他。

所以哥,你看看你是一个人下去陪咱爹,还是全家下去陪咱爹?

虽然子启未来会不断作死反对纣王,最后还因为勾结西周,当带路党而被周人封为宋国的开国之君,但天道他老人家可能觉得,子启不在了,子衍在也是一样的。

反正历史上,子启的王位是兄终弟及,而非父子相承的,所以子启之死,死得干净,毫无半点麻烦。

搞定了朝廷里一个“嗡嗡嗡”的声音,罗小受又掏出了两件神物,土豆和玉米——本来罗小受想用杂交水稻苗的,但是这个杂交水稻吧,它是不能留种种植的,顶多第二年,它的种子就会退化成普通水稻。因此不管是本国的农民也好,还是歪国的农民也罢,都要上种子公司重新购买杂交水稻种。

罗小受又不会科学研究杂水稻苗,所以在百般无奈之下,他选择了更方便快捷的土豆和玉米。

奴隶社会就是好,所有的奴隶都是自己家或是手下官员的,基本没有私有土地,不用担心老百姓不肯种,再加上土豆和玉米又不费好地,随便挖个坑就种下去了,于是在闻仲比干飞廉这些老臣优先种植的情况下,土豆和玉米很快就种满了整个大商……嗯,直属罗小受的那一部领土。

像东南西北侯这种人,罗小受不但绝对不会将土豆玉米种给他们的,而且每一个土豆玉米种还要严格控制,一经查出通敌卖国立刻处死。

再说一次,奴隶社会就是好,只要主子没这个心,奴隶们根本没这个胆卖种子。

至少在前几年,罗小受是不用担心诸侯国会比自己实力更强大了。

为了巩固实力,罗小受命诸侯众献女入宫……当然,为了防止搞出妲己那样的事,罗小受说的是自己要选王后了,你们爱献不献吧,不愿意献就放着,我也不强求。

现在,罗小受才不到二十岁,风华正貌,长相又颇为俊美,按荀子的说法,“纣王长巨姣美,天下之杰也;筋力超劲,百人之敌也。”

翻译一下就是,纣王是个武力值暴表的高帅富。

这个年代还不流行花样美男、极品小受什么的,大家的审美观念都很一致,基本上都是那种长得高,相貌威猛,有力气能保护妻儿的原始之美,因此现在的罗小受可是大商第一黄金单身汉。

听到他选妃,各地诸侯立刻送来不少女儿,就算没有女儿的,也会临时养个女儿什么的。

按照《封神榜》上的说法,罗小受还是选了包括姜王后、黄贵妃在内十来个美女,其他女人就多嫁予宗室或者有功之臣了。

这么干到也不是说罗小受不好色,而是……现在可是石器时代,连青铜时代都不知道进入没进入,在封建社会这么干当然没问题,但是在原始社会,大王收三千后宫他有病吗?年轻健康能生孩子的女人,是多宝贵的人口资源,怎么能留在宫里独守空闺呢?这不符合社会发展规律。

别跟我说黄帝后宫三千这回事,估计这三千是他约完就甩的那种,绝对不是后宫常驻人口,否则也他特么浪费了。

接着,罗小受又干了他早就想干的事,发明了造纸术,然后顺利将笔墨砚印刷术以及书籍,特么一口气发明了出来。

但是转头又想了想,发明了以上这种东西,却没有发明配套的文字,怎么对得起社会科学发展的规律呢?不能让秦始皇专美于前。

在强权的推动之下,罗小受又顺手把文字给统一了——当然是简体字。

这年头儒家还没有出现,没有人哭着喊着说“祖宗之字不能动”,再加上文盲居多,大家对文字统不统一也没有太多意见,因此文字统一的相当顺利。

因为有土豆玉米在后面为自己打气,除了在文化上强国之外,罗小受对军事建设也没有放弃,不但率先让商部落进入铁器时代,还采用了一些比较现代化的方法来练兵,极大的提高了殷商军队的战斗力。

养精蓄锐几年之后,在大商的社会生产力和人口都提高,国力增强了之后,罗小受开始对外用兵扩张,而且每到一处就立下石碑,以纪念自己的武勇。

至于周人会不会将这玩意当成自己穷兵渎武的证据,罗小受可就没空去管了。

穷兵渎武就穷兵渎武呗,难道大吃货国从黄河流域一个小小的部落,变成后来的九百六十万,就是靠得是读你们周人的《周礼》吗?

就算在后世,你们周人的官方意识形态会在长期成为主流,并且成为正史,但我们商人的历史记录,也不能在你们的封杀和围剿下消失,我一定要顽强地在各种史料中留下自己的烙印。

在这种思想之下,罗小受频频出击东夷,一口气将商的疆域从黄河流域,推到了江淮流域。

所谓的东夷,在历史、地理上来说,占据了江淮之间,南及江汉,西南达巴蜀的周人就是东夷。

虽然知道杀不了姬昌,但罗小受依旧借口说姬昌对商室不轨,将姬昌抓进朝歌大牢关了起来。

就在罗小受琢磨下一步要怎么办时,北方传来了一个不怎么好的消息,北海作乱。

按照《封神榜》的说法,自己的定国柱石闻仲太师必须离朝远征北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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