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天两字,清晰的传入了紫衣男子的耳里,他波澜不惊的脸再次起了些微变化,但紧接着。他的嘴角就微微翘起,显得满不在意,随即,他一边将书插入书柜中,一边轻声道:“哦,是吗?他好像没那个能力吧,是不是有什么人帮他!”
显然,对于这事,紫衣男子并不重视,他只是稍微有点好奇,不过,白发老人的态度却截然相反。他早就想将葛天除之而后快,即便所有人都认为葛天是废物,是扶不起的烂泥,但在白发老人看来,只有彻底的除掉这个废物,才能不留后患。
而今,他又得知,葛天解决了老将王立群,甚至把那个城市的窝都给端了,这更引起了白发老人的重视了,他越发觉得,葛天留下,就是祸害,就是对组织的威胁,于是。白发老人面向紫衣男子,一脸郑重,十分严肃道:“我不知道有没有人帮他,但主人,葛天留不得啊,他现在公然和组织作对,将来的威胁会越来越大。必须尽快除去呀!”
虽然白发老人的话听起来十分有道理,但紫衣男子却无心采纳。他只是冷冰冰的吩咐道:“凭他一个人是成不了气候的,你先去查查,谁在帮他!”
白发老人略带焦急的眼眸里开始现出了不可思议,他想不通,为什么葛天这样明目张胆反击组织,主人还对他留情,作为忠实的老仆人,他宁可冒犯主人,也要坚持劝下去,于是,他继续对紫衣男子郑重道:“主人,葛天...”
但,他的话还没开始说。紫衣男子就自顾的大步离开了书房,最后只丢给了白发老人一句话:“做好你该做的就行,其他的事不用你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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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碧辉煌夜总会办公室,我和雷神,山鹰,暴龙四人,正围坐一张桌,品着红酒。
雷神有点意味深长的看着我,看了许久,他才忽然出声道:“杀人什么感觉?”
我轻轻抿了口红酒,豪气道:“痛快!”
这两个字,确实道出了我此刻的心声,在开枪前,我还有十万个顾虑,百万个不敢,心中无限纠结,可是当我扣动扳机之后,看到王老板的尸体倒在了我的面前,我才猛然发觉,杀人,原来并没想象中的那么可怕,相反,还有一种上帝主宰人命运的快感。
也许,我本就冷血,只是这么多年来,因为经历太多的情感波折,让我变得多愁善感,以至于我整个人就没有那股子向前冲的猛劲,我总是在被动状态,被人逼入绝境之后才会反抗,从未主动去出击,这一次,雷神引得我踏出了勇气的第一步,让我感觉自己突然不一样了,骨子里的劲都变强硬了。
也许,这,就是人生,要想绝对成长,就必须跨过某种障碍,不管前路多么凶险,我只要敢闯,敢拼,说不定就能走出荆棘,迎来光明。
现在的我,变的更不惧怕组织了,原来,杀人,也不过如此,那么,往后要杀组织的人,我更不会眨一下眼,它要和我作对,我必将它铲平。
而雷神,听到我的回答,再看到我的眼神,他都乐了,好像很欣慰的样子,他微眯着眼,盯着我,道:“好,小伙子有前途,这样才对嘛,以后我们面临的危险更深,不能再仁慈了,你应该懂得,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该狠了!”雷神的话,就如烈酒,灌入身体,让我感觉更加的刺激,我身上的那股子狠劲,也不由的散发了出来,心中的仇恨,也越来越深刻,我干脆端起杯子,一口干了里面的酒,并红着眼冲雷神点头道:“嗯,我知道了!”
一杯又一杯下肚之后,我们又开始聊起了接下来的打算。
我把我早前的计划告诉了雷神,说我下一步,准备去省城。对于这点,雷神也没有异议,毕竟,虽然组织的总部在京城,但我们现在实力还不稳定,一下子闯到京城去,只会变成人家嘴里的鱼肉,随时有可能被人耍的团团转。
对于黑夜组织,我们连它的巢穴在哪都搞不清楚,所以绝对不可以盲目冲动,再怎么样,省城我还是熟悉的,我们必须先在省城打下基础,稳固势力,然后慢慢摸清组织的底细,至少,我要把周忻瑾那个混蛋给挖出来,眼前的目标,就是先对付他。
雷神也说,去省城是明智之举,他觉得,那里算是组织重点驻扎的地方,其中存在组织很大的势力,要想把组织彻底扳倒,拿下省城是必须要进行的。他还告诉我,在省城,他也有老朋友,即便人家想找他,也只有在省城会合,现在的这个小城市,只有他一个人,人家也不会找到这里来。所以,经过商定,我们最终决定,挺进省城。
聊完,喝完,我们几个,就全部去了山鹰的大别墅,直接入睡。
第二天,我起的比较早,雷神那老顽童则继续补着他的觉,没特别的事,我们也懒得打扰他。我直接按照计划,带着兄弟们,去把王老板的那些产业一一收复了。状乐庄划。
王老板没了,他的手下瞬间群龙无首,他们就是一盘散沙,我手底下的山鹰和暴龙两员大将,轻易就搞定了这些残兵蟹将,最终,他们的结果只有两个,跑的跑,投降的投降,王老板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如今,整个城市,已然成了我葛天的天下。
谁都知道,我放出的三天豪言,兑现了,我真的在这么短的时间内,统一了全市,于是,我的大名,就如旋风般,顿时席卷了整座城,我的名声,早已盖过了当初,所以,即便很多人心里清楚,王老板的死和我有关,但也没谁找我麻烦,毕竟,一般的人不敢惹我,而全市的地下势力被我统一了,这对市领导也算是一件好事,他们以后都不用为黑势力的斗殴而烦恼了,所以对王老板的死,他们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当然,虽然我在这城市名声大噪,虽然我在这的势力如日中天,但我心里十分清楚,这一步,只是我成功的第一步,离目标,我还差的很远,和神秘莫测的黑夜组织相比,我依旧渺小,因此,我必须做到,胜不骄败不馁,无论我走到什么样的高度,我都应该保持着本心与初衷,脚踏实地的一步一步走。
想着在几年前,我刚入这个城市的时候,那样落魄,那样的无助,但最终,我还是靠着自己的本心,坚持了下来,现实再残酷,都没有把我打败。我相信,到今天,黑夜组织就算多恐怖,都打败不了我。
不过,纵使万种豪情在心中,但也难掩最深处的那点失落,这失落,是发自心底的,或者说,我还忘不了那个她,现在,我的名声在这个城市已经响遍千家万户了,那么,陶婉馨必定已经知道我人在这里了,但,她一次都没有找过我,看来,我们真的要永远隔海相望了,我对她的丝丝牵挂,也只能埋藏于心中。如今,我的前路依然凶险,我的敌人依然恐怖,我没法清净的去享受爱情,更不能再被感情绊住手脚,我一定要更加的冷漠,狠心!
对我来说,绝情,是最难但也是最重要的改变,只有绝情,我才能毫无顾忌的往前冲,才能不被敌人牵着鼻子走,才能闯出属于我自己的天下。在这个城市的第一步,我跨出的非常完美,我真正的成为了小小的王,成了被人尊重的王,当初不信服我的兄弟,现在都对我佩服的五体投地,要知道,三天统一全市,那根本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所以,我现在不仅名声响亮,在众人间的威望也是极其之高,这些,都让我很欣慰,不过,我依旧没有打算立即就去省城,虽然大方向的问题解决了,但我在这个城市的势力还没有完全稳固,我不能急着离开,否则,这里的地下势力,伴着我的离去,又有可能乱套了。
最终,我还是决定在这多呆几天,这几天,我一面让暴龙率领他的手下,去解决这个城市的一些小帮派,并严令他,不准留后患。另一方面,我吩咐山鹰,让他把这个城市的各大场子,能收服的,全部收服,要迅速。
而我本人,没有参与其中,一来这些小事,不需要我亲自处理,二来,我也担心组织会立刻报复我,所以,暂时,我只和雷神呆在别墅之内。
不在战斗状态中的雷神,完全的就成了一个吃货,吃,是他最大的乐趣,其次就是睡,反正,他除了吃,就是睡,跟猪基本上没有区别。
当然,我不会跟他一样,身体闲着,脑袋也闲着,在别墅里面,我试图跟雷神交流,想让他教教我武功,我觉得我自己在这方面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而雷神,在我心目中就跟神一样,要是能继承他的衣钵,我将来也就可以更加的无所顾忌了,也不用缩头缩脑,怕这个怕那个。
而雷神,对我提出的要求,只是回以淡然一笑,他说,先到省城,等他找到了他几个老朋友,稳定了,再跟他们一起商量改造我的事,到时候,他们至少可以保证,让我在对战组织的时候,有自保的能力。
对于雷神的应承,我内心当然雀跃,更是充满期待,期待自己被改造的那天。
事实上,雷神的功夫,我最想学的还是他的飞刀绝技,这可是一个非常牛逼的绝招啊,连暴龙都没学到一星半点,据说,这是雷神的看家本领,虽然如今是有枪的年代,飞刀也可能顶不了大用,但是,国家毕竟对枪支控制的十分严格,不能随身携带,就算想办法弄到了,带在身上也不方便,随时有可能被查。
还是飞刀行,能杀人于无形,更重要的是,如果飞刀练到了雷神这种境界,那么,飞刀的威力,不比枪弱,这才是我的目标,才是我最感兴趣的地方。
时间在无形中飞逝,两天很快过去了,但,仅仅就是在这两天,我的势力,就彻底的稳固了,我的地位,算是扎根在这个城市了,我的能力,也得到了绝大多数人的认可,或者说,只要一说出我葛天的名字,那别人就是一个字,服。很多混黑的人,都甘心服我了。我手底下的兄弟们,那更是对我敬仰有加。
于是,在别墅跟雷神蜗居了两天后,我再次出现在了人前,但这次,我是准备着离开,我打算利用这最后一天的时间,在这个城市,做下规划部署。
我分出了我的一部分势力,留守在这个城市,以贱哥作为暂代老大,对这,贱哥自然是同意,虽然他想跟着我打拼,但他更想做个土皇帝,这可是贱哥一生的梦想,曾经有山鹰在这里,他顶多也就只是几个场子的老大,现在,他突然之间成为了一个市的地下皇帝,怎能不开心。
对于贱哥,我仔细观察了,他的能力,我也相信了,特别是他这个人,贼机灵,我信得过他,有他坐镇这城市,我放心。
而山鹰暴龙等大批的精英部队,则是跟着我,去省城驻扎,对此,山鹰和暴龙他们也没有意见,并且显得非常兴奋,能闯能拼,亦是他们人生最大的乐趣。
安排完毕之后,我便请了所有的兄弟,在一家最豪华的饭店,全体聚餐,餐中,我感谢了所有的兄弟,并和他们道出了我的宏图大志,说出了我的远大抱负,兄弟们几乎个个都被我感染了,所有人热情都高涨,猛吃猛喝,大声庆祝,热烈高歌。
饭后,下午两点,我们的大部队,就在准备着出发了,这阵仗,这气势,就像是古代将军率领自己的兵士赶往前线打仗,一统全市的我,如今已经有上千兄弟了,这一次,我选了六百精英,跟我一起上省城。
在我们的集合地点,无数车辆并行排列,各种类型,琳琅满足,轿车,卡车,面包车,甚至有摩托车,这浩大的排场,都引来了相当多的围观群众,他们全都议论纷纷,满眼震惊,或许,这是他们第一次目睹如此强悍的阵势吧!
别说他们,就是我,也是第一次见到如此大的阵仗,这么多的兄弟,这么多的交通工具,气势恢宏,人潮涌动,热情澎湃,而我,如王一般,傲视群雄,狂放不羁,这一刻,我的自信心都要爆了,感觉是那么的豪迈。
下午两点半,一切准备就绪,我吩咐山鹰和暴龙,带领六百勇士,直奔省城,而我和雷神,则淹没在热闹的围观人群中,观看山鹰和暴龙的浩大行进队伍,在所有人都将重心放在那支浩浩荡荡的队伍上时,我和雷神悄悄的溜到了秘密处,登上了早已准备好的不起眼小轿车。
我们一上车,司机立马抄着近道,直冲省城。
雷神跟往常一样,坐在车内,闭目养神,而我,也静静的闭上了眼,但内心却如大浪般,翻江倒海,我在憧憬接下来的宏图,在幻想未来壮阔的前景,想着自己怎么样称霸省城,怎么样步步逼近组织,最终捣毁黑夜组织。
想着想着,我的嘴角都不由的咧出了一个弧度,但,就在我满腹豪情憧憬未来之时,这一直平稳行驶的车子突然来了急刹车,以至于我整个人都不自觉的往前倾了。
而我的心,也跟着突突跳了起来,立即,一种不好的预感就如狂风暴雨般席卷了我,我猛然睁开眼,朝车前看去。
透过车前玻璃,我竟然看到,在车子的正前方,正横跨着一辆十分眼熟的劳斯莱斯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