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内3次以上酒驾重罚36万元 台南分署强制执行扣押存款清偿罚锾
▲台南段姓男子因10年内第3次以上酒驾遭台南交通局重罚新台币36万元,逾期未缴纳,移送法务部行政执行署台南分署强制执行,扣押存款清偿罚锾。(图/记者林东良翻摄)
记者林东良/台南报导
台南段姓男子于2023年2月间骑机车在永康区中山南路与中山东路口,被警方拦查检测酒精浓度超过标准,因10年内第3次以上酒驾遭台南交通局重罚新台币36万元,逾期未缴纳,移送法务部行政执行署台南分署强制执行,扣押存款清偿罚锾。
台南分署表示,本案2024年6月间在分案受理后,执行人员查得段男有存款可供执行,乃核发执行命令扣押存款,经银行回复足额扣押存款,日前核发收取命令交台南市政府交通局收取,以清偿全部罚锾。
台南分署呼吁,「酒驾零容忍」,在饮酒之后,应多利用大众运输、指定驾驶或计程车代步切勿自行开车,共同维护用路人的生命安全,切勿心存侥幸,挑战公权力。并提醒民众若有经济困难而无法一次清偿,可检具相关证明文件申请分期缴纳,如拒不缴纳,台南分署将强力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