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内酒驾2次 罚锾上限拟由6万元提高至9万

▲酒驾肇事层出不穷。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

交通部统计,酒驾事故24小时死亡案件98年为397人,99年、100年增至419人、439人,且再累犯比例高达30%。行政院会1日通过「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修正草案,5年之内汽车驾驶人如果酒驾违规2次以上,将被处以9万元罚锾,草案将送往立法院审议。

除酒驾再犯率很高外,近期接连发生酒驾致死伤的严重事故,令社会各界对检讨防制酒驾法令高度期盼;为有效吓阻及防制汽车驾驶人酒后违规驾车,并防杜驾驶人拒绝停车接受稽查强行闯越危及执法人员安全,因此交通部提出「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8条、第35条、第67条修正草案修正相关规定

依草案规定,汽车酒驾者,罚锾还是跟本来一样由1万5000元起跳,可是上限将会从6万提高至9万;汽车驾驶人若在5年内酒驾2次以上,将处9万元罚锾;如果不依照指示停车接受稽查、酒测,罚锾同样为9万元,而且还得强制参加道路交通安全讲习。

现在施行的规定中,只对酒驾的驾驶开罚,交通部本来希望可以增加酒驾连坐规定,也就是乘客如果知道驾驶酒驾却不劝阻,每名乘客也得开罚3000元,不过这项规定于行政院审查过程中被删掉。

负责审查草案的行政院政务委员杨秋兴指出,酒驾连坐规定,有可能会使乘客及警方发生纠纷警政署在问过各县市警察局后,他们都觉得在执行上会有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