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贩卖私烟、酒 最高罚锾600万调高到1,000万元

▲▼运输、贩卖、恶意储存贩售私烟酒,最高罚锾可以到1,000万。(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记者吴静君台北报导

财政部国库署预告修正烟酒管理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有四大修正范围,包含未来查缉私烟可以不论24海里内我国籍与非我国籍的渔船都可以查缉,以及走私、贩卖以及意图私烟、私酒的罚锾,最高从600万元提高到1,000万元。

而这次修法有四大重点:一,扩大台湾的查缉的范围,原本规定,沿海12海里内我国籍、非我国籍渔船都可以查缉,但是在24海里内,却只能查缉我国籍渔船,而造成走私集团以转换渔船国籍方式规避查缉,造成查缉执行困难。因此这次将,我国籍与非我国籍的渔船查缉范围扩大到24海里,并且24海里外即使是非我国籍渔船、但是投资者经营者是我国籍,一样可以查缉。

二,烟制造业者进口业者及贩卖业者销售烟品开立统一发票,并且要具规格化,统一发票要记载烟品名、有效日期、尼古丁、及焦油含量内容,但实际相关的内容与方式等记载的事项,应该由主管机关订定。官员表示,统一发票主要是厂商之间往来交易所要开立的发票。财政部未来也会辅导,应开立统一发票业者,阶段使用电子发票。

三,调高运输贩卖、运输、转让、意图贩卖、转让而储存、陈列的私烟、私酒者,最高罚锾从600万元提高到1,000万元。依据现行法规,如果是贩卖或者储存私烟、私酒者,可以处新台币3万元到50万元的罚锾;查获时现值超过50万,可处现值的1倍到5倍,最高是600万元,不过如果业者配合提供私烟、私酒的来源,可以减轻罚锾1/4。

四,是新增烟制造业者、进口业者及贩卖业者如果开立发票未依照规格化开立,或所载内容不实;以及不按照阶段开立电子发票,就可处3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锾。

根据财政部的统计资料显示,今年前5月查获私烟的数量约700万包、查获的私酒约27.33万公升。官员表示,未来如果调高私烟、私酒的罚锾,可以具有警示的作用。预告期大约9月8日结束,送行政院讨论、以及立法院修法,最快也要年底才能够完成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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