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年不要随便放爆竹烟火 最高可处15万元罚锾

北市消防局表示,可以音效取代施放爆竹,更环保安全。(翻摄照片/林郁平台北传真)

北市消防局表示,可以音效取代施放爆竹,更环保安全。(翻摄照片/林郁平台北传真)

北市消防局宣导施放烟火爆竹管制办法及安全需知。(翻摄照片/林郁平台北传真)

农历过年期间,不少民众会应景施放爆竹烟火,增添年味,北市消防局提醒,在施放前一定要特别注意爆竹烟火施放安全的相关规定,以免受罚。

消防局表示,日前嘉义市军辉桥附近传出巨大的烟火声响,惊动了附近民众,事后调查发现民众未经申请即施放专业爆竹烟火,被开了4张罚单,合计将处以42万元罚锾,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否则可能再触犯公共危险罪。

消防局表示,专业爆竹烟火必须经过申请,才可以施放;而民众在市面上可以买到的是一般爆竹烟火,购买时一定要确认有无张贴认可标示。

另外在施放前也要特别留意包装上标示的「烟火类别」、「使用说明」及「安全距离」等事项,应依其安全标示及限制进行施放,例如「飞行类」的如冲天炮至少有10公尺以上的安全距离、而「升空类」的也有20公尺的距离,如果施放时未依照使用说明,可处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锾。

依「爆竹烟火管理条例」及「台北市爆竹烟火施放管制办法」禁止于加油(气)站、瓦斯行、高速公路、大众捷运系统及高架道路、古迹、医院、护理之家、产后护理机构及老人福利机构等场所及基地范围内燃放爆竹烟火。

消防局也特别提醒家长,12岁以下儿童施放爆竹烟火时,应由父母、监护人或其他实际照顾儿童之人陪同,若无陪伴,家长或监护人最高可以罚1万5000元罚锾。升空类、飞行类、摔炮类的一般爆竹烟火是禁止儿童施放,贩卖这3类爆竹给儿童,也会处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