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跨「虚线」未打方向灯 最高可处6千元罚锾!

国道跨「虚线」未打方向灯最高可处6千元罚锾。(图/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决处提供)

记者罗婉庭/新北报导

依据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决处统计,107年高快速公路违规案件达12万143件,这当中未依规定变换车道案件就有1万7,417件,占了将近15%,多是驾驶人跨越行驶虚线未打方向灯而遭取缔。

裁决处指出高快速公路主线与汇出入车道交会处划有白虚线,就是设置规则第189条之1的「穿越虚线」,目的在让驾驶人辨识主线车道和其他车道的范围。许多驾驶人误认为只是顺着路走,并无变换车道,而没有打方向灯的必要。

裁决处表示,跨越行驶穿越虚线到另一侧车道,就属于变换车道,一定要先打方向灯再变换车道,否则就是未依规定变换车道,在高快速公路上违规是适用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33条,依法可罚3,000元至6,000元。

裁决处提醒,驾驶人变换车道应依规定使用方向灯,路段上划有穿越虚线,驾驶人于变换车道前,应注意要打方向灯警示后方来车,以免挨罚且增加肇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