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燃费催缴简讯「系金ㄟ」 逾期未缴最高处3000元罚锾

公路总局近期寄发汽燃费催缴简讯。(图/记者黄克翔摄)

记者赖文萱/台北报导

年度机车汽车燃料使用费缴费期限105年7月31日已过,尚未缴纳的车主近期会收到补缴简讯通知,公路总局表示,催缴简讯「系金ㄟ」,但若无法以简讯通知者,则另会寄送纸本补缴通知书

公路总局北区监理所表示,民众若有疑义,可向监理机关查询确认,切勿以为这是诈骗集团手段置之不理,以免被依公路法第75条规定处以新台币300元至3,000元罚锾,并移送强制执行

▲汽燃费催缴处分书。(图/公路总局提供)

车主可持105年燃料使用费补缴通知书至四大超商、代收税款金融机构邮局缴纳;未收到补缴通知书者可利用电话语音 (412-1111、412-6666用户码169#)、监理服务网(www.mvdis.gov.tw)查询缴纳或直接至四大超商多媒体机补单缴纳(均免手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