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桃园逾6万件汽机车燃料费未缴 中坜站吁速补缴以免受罚

▲南桃园逾6万件汽(机)车燃料费未缴。(图/中坜站提供)

记者杨淑媛/桃园报导

公路局中坜监理站1日表示,今年度的自用车燃料使用费已逾开征期限,经统计截至9月6日止,南桃园地区仍有6万余件尚未完成缴纳,该站已于9月27日陆续寄发补缴通知书,缴纳期限至10月31日止,提醒尚未缴纳车主请尽速缴纳,未缴纳者依法可处新台币300元以上至3,000元以下罚锾,请车主注意自身权益,以免荷包失血。

中坜站表示,尚未缴纳的车主朋友们持单至四大超商(统一、全家、莱尔富、OK)、金融机构、邮局缴纳;亦可多加利用监理服务网或下载「监理服务APP」线上查询并缴费,既方便又快速。

中坜站再次呼吁车主,如届时仍未缴纳,监理机关除依公路法第75条规定处以罚锾外,将移送法务部行政执行署强制执行,并停止办理车辆异动或换发牌照,请车主务必如期缴纳,避免影响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