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莲分署呼吁尽速缴纳汽机车燃料欠费 安心过好年

▲年节将近,花莲分署呼吁尽速缴纳汽机燃料欠费,如迟不缴纳,将会采取冻结存款帐户、扣押薪水,甚至查扣爱车或不动产,呼吁车主尽速缴纳,安心过好年!(图/花莲分署提供 下同)

记者兆麟/花莲报导

鉴于近年来汽机车燃料费欠费案件骤增,导致全国各地行政执行分署疲于应付这些由各地监理机关移送案件,法务部行政执行署自今年1月起通令全国各分署专案办理,并锁定全国前50大欠费车主,希望借由媒体网站脸书、举办说明会、张贴海报等多元管道加强宣导,以有效降低欠缴数量

法务部行政执行署花莲分署(下称花莲分署)指出,近年来燃料费欠缴率偏高,主要肇因民国102年以前机车车主每两年应换发行照,车主至监理站换照时,会被要求缴一笔行政规费,多数民众以为该费用只是单纯的手续费,并不晓得原来这笔规费包含了机车燃料费。然自102年以后因毋庸再换发行照,燃料费改采「发单征收」,即监理机关每年寄发通知书给民众缴纳,但多数民众并不知道有这样的政策转变,导致自缴率偏低。

另一种情况是,民众误以为将汽机车交给民间业者或丢弃路边就算是完成报废,而不用再缴纳税费。但真正的合法报废程序,仍必须亲自向监理机关办理,倘若民间业者未善尽后续报废责任,民众很可能还会再产生相关税费。而如果是遗失遭窃,则应向警察机关报案,并持报案三联单向监理机关办理失窃注记,否则主管机关仍会视车主继续持有车辆而开征税费。

另外,也有民众将燃料「费」与牌照「税」混淆,误以为4月已经缴过牌照税了,所以7月收到的燃料费通知单便不予理会。事实上燃料「费」性质上属规费而非税捐,所收费用系用于公路养护、修理及安全管理之用,与牌照税并不相同。

花莲分署提醒民众,购买爱车除了定期保养、维修、验车外,随之而来可能产生的「牌照税」、「燃料费」、「停车费」、「ETC通行费」、「强制责任险罚缓」等,都是属于公法金钱给付义务,若迟未缴纳,依法会被相关主管机关移送强制执行。花莲分署受理此类案件,会寄发传缴通知书再给民众一次机会

年节将近,如迟不缴纳,花莲分署将会采取冻结存款帐户、扣押薪水,甚至查扣爱车或不动产,呼吁车主尽速缴纳,安心过好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