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机车汽燃费缴纳期限「展延1个月」 最晚8/31前要缴完

▲110年自用汽机车汽燃费缴纳期限由原7月31日,展延至8月31日。(图/记者李毓康摄)

记者赖文萱/台北报导

110年自用汽机车汽燃费自7月1日起开征,但因应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疫情持续严峻,为降低群聚风险公路总局宣布,缴纳期限由原7月31日,展延至8月31日。

公路总局表示,110年度自用汽机车燃料费缴纳通知书预计于6月底前完成寄发,车主可透过监理服务网、或手机下载该局「监理服务App」以及利用哔哔缴、LINE Pay Money、橘子支付、街口支付、虾皮、元大银行等App、或电话语音转帐代缴系统(412-1111、412-6666,服务代码169#)缴纳。

▲原已寄发之汽燃费缴款通知书所载缴纳期限为7月31日,将自动展延至8月31日。(图/记者李毓康摄)

上述管道使用金融帐户缴纳者,无需支付代收手续费,但使用信用卡支付者,请先洽询各发卡行库相关手续费金额;另民众仍可持通知书至金融机构邮局或超商临柜缴费。

公路总局特别提醒,原已寄发之汽燃费缴款通知书所载缴纳期限为7月31日,将自动展延至8月31日。防疫情间,仍请车主多利用网路电话线上缴纳汽燃费,免出门即可轻松缴纳,省时便利又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