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汽燃费催缴期限延至明年1/3 不缴最高罚3000元

▲今年度汽机燃费最后催缴日遇假日,顺延至明年1月3日。(图/记者季相儒摄)

记者赖文萱/台北报导

公路总局表示,11月底已寄发汽燃费催缴通知,今年度催缴期限为105年12月31日,但因最后催缴截止日适逢例假日,将顺延至明年1月3日,尚未缴款的车主,务必把握最后几天。若车辆所有人逾期仍未缴款,会依公路法第75调处以300元至3000元罚锾。

缴纳方式除可持催缴通知书金融机构邮局超商临柜缴纳外,亦可透过电话语音转帐、「e-Bill全国缴费网」、监理服务网或「监理服务APP」进行线上转帐缴纳。若车主不确定是否已缴纳,可迳向公路监理机关洽询,或于超商使用多媒体设备查询,也可透过「监理服务网」、「监理服务App」线上查询及缴费,方便又迅速。

▲公路总局已寄送汽燃费催缴处分书,若不缴,将被处以300元至3000元罚锾。(图/公路总局提供)公路总局强调,105年11月30日公路法第75条修正增列「欠缴金额累计达新台币900元以上者」处罚条件,主要是考量许多民众户籍地居住地不同时,常无法如期收到汽燃费缴费通知致逾期未缴,请车主主动向管辖监理机关申办住居所或就业处所地址登记,以维自身权益。虽然相关处罚规定已有放宽,监理机关针对未缴之欠费,后续仍会移送行政执行署强制执行向车主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