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燃费最后补缴期限只到12/31 又忘缴最高罚3000元再送强制执行

▲今年汽燃费最后补缴期限只到109年12月31日止,逾期未缴最高开罚3000元。(图/记者李毓康摄)

记者赖文萱/台北报导

还未缴纳今年度汽燃费的车主注意!公路总局各区监理所已寄出催缴通知书,最后补缴期限只到109年12月31日止,逾期未缴纳将开罚并移送执行,最高开罚3000元。

公路总局表示,自用汽车机车燃料使用费于每年7月开征,营业车则于3月、6月、9月及12月分季开征,对于未依期限缴纳之车主,公路总局所属监理机关已寄出催缴通知书,补缴期限至12月31日止。逾期未缴纳,除依公路法第75条处以罚锾300元至3,000元外,所欠费额后续将移送强制执行

▲公路总局鼓励车主申办活期帐户约定转帐扣缴,不用再担心忘缴而受罚。(图/台中监理所提供)

收到催缴通知书可持单至金融机构邮局、超商临柜缴纳,或透过电话语音、监理服务网或手机下载「监理服务APP」、哔哔缴、LINE Pay Money、橘子支付及元大行动APP,免出门就能线上缴纳。

若没有收到催缴通知书又不确定自己爱车是否已缴纳汽燃费的车主,除了向监理机关洽询外,也能透过「监理服务网」、「监理服务App」即时查询,或于超商使用多媒体设备查询、补单及缴费。

公路总局特别呼吁尚未缴纳汽燃费的车主,务请依期限尽速补缴,以免受罚,同时也鼓励车主申办活期帐户约定转帐扣缴,不必担心遗忘缴费而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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