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百万辆汽机车欠缴汽燃费 年底前未缴「最重罚3千、强制执行」

▲目前有近百万辆汽机车欠缴汽燃费。(示意图/记者吕佳贤摄)

记者李姿慧/台北报导

自用汽车及机车燃料使用费于每年7月开征,不过迄今尚有99.7万辆汽、机车未依期限缴纳汽燃费,监理站近日已陆续寄出挂号催缴,公路局提醒,补缴期限为12月31日,逾期不缴可罚300到3000元,并移送强制执行。

根据公路局统计至11月30日止,今年汽车燃料使用费,自用汽车已缴纳727万辆,金额为407亿元,征收率97.35%;机车汽燃费已缴纳者1191万辆,汽燃费总金额为56亿元,征收率93.99%。

不过仍有近百万辆汽机车逾期欠缴,公路局表示,截至11月底,自用汽车尚有19.8万辆、机车尚有79.9万辆未缴纳,公路局各监理机关已陆续以挂号寄发催缴通知书,限缴日期为113年12月31日,逾期不缴纳者,除依《公路法》第75条处300元到3000元罚锾外,所欠费额后续将予移送行政执行。

民众缴纳汽燃费,根据规定,可持单至金融机构、邮局、超商临柜缴纳;另也可透过电话语音、监理服务网或手机下载监理服务APP缴费。此外,民众也可办理汽燃费约定扣款,将可不用担心迟缴受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