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燃费补缴期限年底到期 最重罚3000元

排队缴纳汽燃费。(本报资料照/台东监理站提供)

年度汽燃费补缴期限将至!据公路总局统计,目前大概有100万辆车主未缴纳汽燃费,公路总局各区监理所已寄出催缴通知书,补缴期限至今年12月31日止,逾期未缴纳者,最高可开罚3000元并移送强制执行

公路总局表示,自用汽车机车燃料使用费于每年7月开征,营业车则于3月、6月、9月及12月分季开征,对于未依期限缴纳之车主,公路总局所属监理机关已寄出催缴通知书,补缴期限至12月31日止,逾期未缴纳,除依公路法第75条处以罚锾300元至3000元外,所欠费额后续将移送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