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机)车燃料费补缴至12/31 南桃园还有3万件未缴逾期开罸

▲汽(机)车燃料费补缴至12/31,提醒车主朋友们,若接获不明的讯息或来源码等连结网站,请确认监理服务网之正确网址。(图/中坜监理站提供)

记者杨淑媛/桃园报导

113年度自用汽(机)车燃料使用费开征期已过,截至目前,南桃园地区仍有3万余件尚未缴纳,中坜监理站已寄发双挂号催缴通知单,限缴期限至今年12月31日止,为免于逾期受罚及后续移送强制执行,请车主尽速缴纳,以维护自身权益。

公路局中坜监理站11日表示,逾期缴纳者,除依公路法第75条处以新台币300元到3,000元罚锾外,所欠费额后续将移送法务部行政执行署,对于车主名下存款查扣或动产、不动产查封、扣薪等强制执行。

中坜监理站站长田文斌提醒,收到催缴通知书可持单至金融机构、邮局、超商临柜缴纳,或透过电话语音、监理服务网(https://www.mvdis.gov.tw)或手机下载监理服务APP、一卡通Money、橘子支付、街口支付、哔哔缴、全支付、悠游付、元大银行、永丰银行及虾皮购物等APP查询缴纳。

车主若未收到催缴通知书,或不确定是否已缴纳汽燃费,可迳向监理机关洽询,亦可至监理服务网、监理服务APP查询,四大超商多媒体设备也可以查询、补单及缴费。

此外,中坜监理站再次提醒车主朋友们,若接获不明的讯息或来源码等连结网站,请确认监理服务网之正确网址(https://www.mvdis.gov.tw),认明.gov.tw结尾才是政府机关网址,请勿任意点击来源不明的电子邮件简讯或连结,以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