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缴汽机车燃料税10月31日截止
▲使用汽车与机车做为通勤工具的民众非常多。(图/翻摄自维基百科)
汽机车的车主们注意啰!汽(机)车燃料使用费补缴再次通知书,于今(104)年9月底寄出,系为今(104)年全年度汽燃费费额,缴纳期间为104年10月1日至31日止,请车主按时缴纳,以免逾期受罚。
汽(机)车燃料使用费缴纳通知书,已于今(104)年7月份以归户方式,针对车主之户籍地址寄出,而截至开征期满,尚有未缴纳者,为贴心考量所有车主之权益,改以车籍地址寄出汽(机)车燃料使用费再次通知书。本次再次通知之版面,和7月份开征版面有所区分,不仅封面多了「再次通知」字样外,也多了「监理服务APP」QR Code下载,以方便车主线上查询及缴费。
若您至今尚未缴纳燃料使用费或疑惑是否已缴纳者,可利用监理服务网点选「汽燃费查询及缴费」或至便利商店多媒体机器查询欠费并列印缴费单,可即印即缴(免收手续费)。
高雄区监理所提醒您,不依规定缴纳燃料使用费者,将处新台币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锾;经通知逾期仍不缴纳者,将依规定移送法务部行政执行署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