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制上路一日转弯 加标炊粉「新竹米粉」冠名复活

▲新政策一天夭折!新竹米粉复活

生活中心综合报导

米粉新标示1日上路,为了配合政策,业者连忙换上「炊粉字样,没想到换新包装不到1天,政策又转弯,「新竹米粉」、「埔里米粉」等字样可以保留;卫福部食药署下午做出补充解释,非百分之百纯米制作地方品牌,允许保留「米粉」冠名,但二字不可大于炊粉的字样,老品牌再度复活。

面对新制,许多地方团体传统业者大力反弹,食药署副署长姜郁美表示,建议以「冠名」形式变通。而为了贯彻标示规定没有转圜,非地方性品牌的米粉产品,就不能用冠名的方式,只允许100%纯米制作才能叫「米粉」。

▲不纯米粉改称「炊粉」,新竹米粉:外销卖不掉。

食药署举例,米粉的含米量若是100%,品名仍可直接标示为「新竹米粉」,而含米量在50%以上未满100%的产品,则应标示「调合米粉」,但包装上可以保留冠名字样;像是含米量51%的产品,可冠名「新竹米粉」,但字体应小于「调合米粉」,同时需标示含米量。

至于含米量不足50%的产品,品名应标示为炊粉或水粉等,同样准许冠名,字体也不能大于品名。举例来说,若含米量20%的米粉,可标示成为「新竹米粉(炊粉)」,但炊粉的字体要大于「新竹米粉」,也需标出含米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