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逆转!「米粉」名称可续用 但须标注含米量

生活中心综合报导

米粉中米含量未达100%要称「炊粉」或「调和米粉」,这项政策引起业者反弹后政策出现转弯,食药署1日表示「米粉」可续用,但须标注含米量。(新闻来源:东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