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调饮料含咖啡因 111年7月起须标示含量

现调饮料咖啡因,111年7月起须标示含量。(示意图/Shutterstock)

食药署今天预告现场调制饮料标示规定草案连锁饮料店、超商与速食业的现调饮料只要添加含咖啡因原料,如茶饮、可可等,都要标示咖啡因含量,新制自明年7月1日起实施。

今年1月,知名饮品店迷客夏贩售黑糖鲜奶饮料,因添加红茶却未告知消费者,导致一名不能碰咖啡因的7岁孩童癫痫发作,迷客夏也发出声明道歉。

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今天预告修正「连锁饮料便利商店及速食业之现场调制饮料标示规定」草案,新制规定含有咖啡因成分的现场调制饮料,都应标示总咖啡因含量。

食药署食品组简任技正陈瑜绚告诉中央社记者,连锁饮料店、超商与速食店的咖啡因标示规定,原本只针对咖啡,但因外界反映,茶饮、热可可等饮料也可能含有咖啡因,因此修改规定。

陈瑜绚说,新制规定若饮料有使用到含咖啡因原料,就必须标示咖啡因总含量,可标示咖啡因最高值,或依红、黄、绿色区分

陈瑜绚说,红色代表每杯咖啡因总含量200毫克以上,黄色代表每杯咖啡因总含量100至200毫克,绿色代表每杯咖啡因总含量100毫克以下。

此外,本次预告修正也新增标示方法可采QR Code或其他电子化方式。今天预告后有60天评论期,将搜集各界意见预计自明年7月1日起实施。

陈瑜绚表示,届时如未依规定标示,依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规定,处新台币3万至300万元罚锾;若标示不实者,则处4万至400万元罚锾。(编辑张雅净)110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