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保会抽查南高屏51家饮料店 揭露「咖啡因」标示乱象

消保协会今举行记者会,公布7月抽查饮料店结果,55%店家不标示咖啡因、30%店家含量不符。(柯宗纬翻摄)

消保协会今举行记者会,公布7月抽查饮料店结果,55%店家不标示咖啡因、30%店家含量不符。(柯宗纬翻摄)

台湾消费者保护协会7月抽查台南、高雄、屏东51家咖啡饮料店的咖啡因含量标示,并取样送SGS检验含量,发现55%店家不标示咖啡因、30%店家咖啡因含量不符,且店家揭露方式五花八门,呼吁各县市卫生局应加强抽验频率。

消保协会今举行记者会,台湾消保协会理事长麦仁华提到,卫生福利部依据《食安法》规定,早在去年6月公告扩大应标示总咖啡因含量的产品范围,由「咖啡饮料」修正为「含有咖啡因成分之现场调制饮料」,应标示该杯饮料之总咖啡因含量。另外,新增QR Code或其他电子化方式,作为可标示方法之一。

然而,从卫福部公告修正日起到消保协会抽样日期已有1年,但结果非常不理想。消保协会执行长徐邦瀚指出,协会7月前往台南、高雄、屏东地区咖啡饮料店抽查51家咖啡因含量的标示并取样送SGS检验含量,发现未标示有28家(占比54.9%)、咖啡因含量不符合有6家(占比30%)。

徐邦瀚表示,咖啡因揭露方式五花八门,现场购买应让消费者可立即请楚看到标示,但此次抽样发现业者其标示方法以官网、菜单、卡片、标示牌或手册居多,并未有统一标注内容与方式,消费者无法一目了然,难以当下得知确实掌握商品讯息。

徐邦瀚建议,饮料店业者须在柜台明显处张贴所规定内容及告示牌大小格式,让消费者可当下清楚及容易知道所购咖啡因含量与是否符合自己所需。

徐邦瀚认为,咖啡因含量标示规定,应普及化市场各行业。此外,咖啡杯容量不同,要有实际的咖啡因含量换算或揭露方式,另也呼吁各县市卫生局应加强抽验的频率,应再进一步扩大追踪检验与确认标示方式,以维护消费者之消费资讯与健康。

消保协会秘书长、律师蔡明哲指出,依据消费者保护法第5条规定政府、企业经营者及消费者均应致力充实消费资讯,提供消费者运用。至于咖啡因未标示,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22条第1项,可处3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