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泉特浓咖啡拿铁上榜!北市查市售饮品3件咖啡因标示不实
台北市政府卫生局3月下旬起至便利超商、超市及卖场等地点抽验市售包装饮料28件,并同时针对16件含咖啡因原料(咖啡豆、茶、可可豆)所制成之饮料,检验咖啡因含量及咖啡因标示检查,咖啡因含量均符合规定,其中标示查核结果有「特浓咖啡拿铁、保佳适能量饮料和山加利直火咖啡牛奶饮料」3件不符规定。
食物药物管理处处长王明理指出,28件饮料(茶、咖啡、蔬果汁、运动饮料、碳酸饮料、巧克力饮料、谷物及豆类制饮料等),检验卫生指标菌(生菌数、大肠杆菌群及大肠杆菌),检验结果均符合规定。但含咖啡因饮料标示检查结果,「光泉特浓咖啡拿铁」(有效日期2017/4/5)、「山加利直火咖啡牛奶饮料(易)」(有效日期2018/5/17)检出的咖啡因含量与标示值有差异,误差百分比分别为+22%及+53%。
王明理表示,适量饮用咖啡具有提神、利尿、舒压的效果,但对于心血管疾病、骨质疏松、失眠、肠胃疾患等慢性病民众,过量饮用咖啡将对健康造成影响。依卫福部食药署建议,成人每日咖啡因摄取量300毫克以下为宜,以此次调查结果咖啡因含量较高的「山加利直火咖啡牛奶饮料(易)」(1瓶185毫升)为例,咖啡因含量为85.9 mg/100mL(1瓶约含158.9毫克咖啡因),2瓶即达317.8毫克。
▲光泉特浓咖啡拿铁标示不符规定。
根据卫福部96年7月5日卫署食字第0960404587号公告咖啡因含量标示规定第2点,「每100毫升所含咖啡因高于或等于20毫克者,其咖啡因含量以每100毫升所含咖啡因之毫克数为标示方式,其标示值之误差允许范围,请业者依照厂规确实品管。」倘标示不实,涉及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28条第1项规定,依同法第45条可处新台币4万元以上400万元以下罚锾。
而「统一保佳适能量饮料(原味)」(有效日期2018/7/6),咖啡因标示于营养标示栏位,涉及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22条第1项规定,依同法第47条可处新台币3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罚锾。
卫生局呼吁,依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规定,含有咖啡因成分之饮料,应于产品外包装标示咖啡因含量,每100毫升所含咖啡因高于或等于20毫克者,咖啡因含量标示要以每100毫升实际所含咖啡因含量进行标示;每100毫升所含咖啡因低于20毫克者,其咖啡因含量以「20mg/100mL以下」进行标示。
▲保佳适能量饮料和山加利直火咖啡牛奶饮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