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料「微甜」别乱标! 110年起不符规定最高罚400万

▲超市贩售的包装饮料。(图/ETtoday资料照)

记者严云岑台北报导

饮料标示「微甜」真的等于「微糖」吗?市售饮料标示五花八门,为避免消费者误解,食药署近期向业者发布函示规定食品饮品标示的「微甜」或「不甜」,都需符合「微糖」、「无糖」规定,新制将于110年7月上路,届时标示不实者,最高可处400万元罚锾。

董氏基金会今年2月发布「百款豆浆调查」,针对市售115件豆制饮品进行营养成分检视,结果发现有些豆浆会标示「微甜」而非「微糖」。

食药署当时回应,「微甜」属消费者个人口感,无需符合「微糖」100毫升不得超过2.5功课规范定义含糖量可能过高,容易误导消费者。

食药署科长李婉媜表示,董氏基金会调查出炉后,食药署便着手订定标示新制,未来无论标示「微甜」或「不甜」,都需《包装食品营养宣称应遵行事项》中「微糖」、「无糖」规范。

「微糖」饮品每100毫升含糖量不可超过2.5公克、食品每100公克不可超过5公克;「无糖」饮品每100毫升含糖量不得超过0.5公克、食品每100公克也不得超过0.5公克。

李婉媜提到,为了给业者缓冲时间,新制将于110年7月正式上路,此后生产饮品或食品,若未依规定标示,将涉嫌违反《食安法》第28条标示不实,可依同法第42条及52条,处4万元至400万元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