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标示重组肉 明年起重罚最高400万元

食药署严格要求组合肉品标示,明年起开罚,最高罚400万元。(图/东森新闻

记者赵于婷台北报导

食品药物管理署(食药署)14日公告,严格规定餐厅肉品若有重组肉,应用中文产品明显处标示「重组」、「组合」,也需加注「仅供熟食」字样,未明确标示重组肉的牛排店、火锅店等直接提共肉品食用的餐厅,明年起将开罚,违者最高罚新台币400万元。

食药署指出,禽畜肉及鱼经组合、黏着或压型后,产品外观易造成消费者误解为单一肉(鱼)块(排、片)之产品。而标示的卡片标示牌等任何标签字体长宽不得小于0.2公分,其他标示型式者不得小于二公分,若未标示,罚3-300万元,标示不清则罚4-4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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