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逆时中试试看!明年卖任何猪肉产品未标产地者最高可罚400万
供应饮食场所的猪肉产地标示新规,预计于明年1月1日与瘦肉精美猪、30月龄以上美牛开放同步上路,凡标示不实者最高可重罚400万元。(资料照片/吴康玮摄)
为迎接瘦肉精美猪、美牛到来,食药署继日前公告散装食品标示新规定后,今天又紧接着预告订定包装食品以及直接供应饮食场所的猪肉产地标示新规,预计于明年1月1日与瘦肉精美猪、30月龄以上美牛开放同步上路,凡标示不实者最高可重罚400万元。
卫福部长陈时中今天上午登广播节目才提到,将做好猪、牛肉的产地标示管理,要让民众有选择的权利,而食药署8月28日才修订散装食品的标示规定,要求所有业者针对猪、牛应明确标示原料的原产国,今天下午又预告修订包装猪肉食品以及直接供应的猪肉可食部位应明确标示原料的原产地。
食药署下午预告的草案包含「直接供应饮食场所供应食品之猪肉及猪可食部位原料之原产地标示规定」以及「包装食品之猪肉及猪可食部位原料之原产地标示规定」,官员指出,未来不仅包装、散装食品需做出明确标示,餐厅、小吃店、夜市摊贩、百货美食街都要强制标示产地。
官员表示,在「散装食品」、「包装猪肉」、「直接供应场所」等规定修订完成后,针对美猪、美牛的标示范围已相当齐全,新制预计明年一月一日上路,若业者未依规定标示,可依食安法处3万至300万元罚缓,标示不实者,则可处4万到400万罚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