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襄卖食品称可瘦身 最高恐罚400万
职棒啦啦队女神「乐天女孩」林襄被检举,她在个人虾皮卖场贩售的食品,宣称有瘦身功效。北市卫生局指出,一般食品不得宣称功效,依《食品安全卫生法》,可开罚4万至400万元。(本报资料照片)
中华职棒啦啦队女神、「乐天女孩」艺人林襄在个人虾皮卖场贩售一般食品,却宣称有瘦身功效,遭民众向台北市卫生局检举违法。卫生局27日指出,食品均不得宣称减肥或瘦身功效,此案已触犯《食品安全卫生法》,可开罚4万至400万元,将确认帐号申请者身份,并请当事人陈述意见,再决定开罚金额。
林襄常在个人虾皮卖场卖二手衣物,还担任某生医品牌的品牌总监,岂料却在个人网拍触法,林襄经纪人昨回应,「对于法规常识不足,以后会更加注意」,表示会认真反省,日后更加小心。
北市卫生局接获检举,林襄在虾皮贩售1款无健康食品标章、名为「爆纤锭」的产品,贩售页面提及可瘦身,并标明食用方式。该产品被检举后已从平台下架。
卫生局食品药物管理科长陈怡婷指出,「爆纤锭」是一般食品,不得宣称任何功效,提到可瘦身已违反《食安法》第28条「食品不得为医疗效能之标示、宣传或广告」,依法可裁罚4万元至400万元。
她强调,即使产品已下架仍不能免罚。卫生局会先向平台确认帐号申请者身分,若为林襄本人,将移交至户籍地卫生单位处理,若为事业单位,则依登记地点认定。
陈怡婷说,依法卫生局将请当事人陈述意见,再依产品销售途径及所得等条件判断开罚金额。
她指出,业者贩售的食品须先通过卫福部食药署申请,获得健康食品标章才是「健康食品」,也须使用官方核可的字眼,来宣传产品具特定疗效。举例来说,健康食品可宣称具调节血脂、胃肠功能改善、不易形成体脂肪等13种功效,但仍不可宣称减肥或瘦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