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再起?豆干出包乳化剂恐是元凶 最高可罚5000万

▲「芊鑫豆制品乳化剂」遭检出含有二甲基黄。(图/食药署提供)记者赖于榛/综合报导

卫福部食药署16日召开记者会公布,加上德昌共有4家豆干贩卖业者产品遭验出「违法色素」二甲基黄,包括品香世家黄大目食料股份有限公司的「黑胡椒豆干」、宝鸿企业有限公司的「大溪豆干(大沙茶)」、裕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之「裕香豆干(辣味口味)」,追根究柢,元凶可能是制作过程添加的豆制品乳化剂。

德昌黑胡椒豆干遭香港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检出含有「违法色素」二甲基黄(dimethyl yellow)后,食药署出手调查德昌公司及上游业者,发现德昌豆干的问题半成品油皮」是向彰化县久元企业社购买,而久元制造过程使用的芊鑫豆制品乳化剂被验出含有「二甲基黄」。

芊鑫12日坦承并通报台南市政府卫生局使用「油脂黄粉」,而经过食药署检验,「油脂黄粉」以及「芊鑫豆制品乳化剂」的确都检出含有二甲基黄。

目前台南市政府卫生局已责令芊鑫实业社停止作业及贩卖,并命其通知下游11间厂商停止使用「芊鑫豆制品乳化剂」相关产品。食药署也责成所辖卫生局持续追查案内产品流向,截至103年12月16日已责付相关业者保管芊鑫豆制品乳化剂2460公斤。

食药署指出,芊鑫涉及登录不实、提供资料不实这两项都可罚锾3到300万元,另外添加未经中央主管机关许可添加物,例如二甲基黄,依据《食安法》第15条第1项第10款规定,食品添加未经中央主管机关许可之添加物情形,不得制造、贩卖、公开陈列违者同法第44条处6到5000万元罚缓,另依同法第49条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科800万元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