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肉检出瘦肉精「最高可罚10万元」 北市议会三读通过食安修法!

▲台北市议会通过国民党团提出的「北市食安自治条例修正草案。(图/记者袁茵摄)

记者袁茵/台北报导

台北市议会国民党团日前提出「北市食安自治条例」修正草案,但10月28日遭民进党部分无党籍议员技术性杯葛下流会。台北市议会4日再度表决该修正草案,经过双方激烈争执后,最终仍通过该提案,未来会先送入市府,接着再到政院核定

北市国民党团针对含瘦肉精猪肉修订食安自治条例第17条之1、之2案,拟令北市贩售的猪肉及相关产制品不得验出乙型受体素,违者处6万以上、10万以下罚锾,可按次处罚。国民党团提案在10月28日赴北市议会二读审议,结果遭民进党技术性杯葛、议员全数离席,再加上国民党议员并未全数出席,最终因人数未达半数而无法进行讨论,议长陈锦祥宣布散会,下周再议。

王闵生提出临时动议。(图/记者袁茵摄)

台北市议会4日再度审查国民党团提的「北市食安自治条例」修正草案。国民党团进行甲级动员,民进党团则是由台北市议员王闵生提出临时动议,要求条文中的「猪肉」改成「所有肉品均不得检出」。

然而王闵生的临时动议引发在场国民党议员不满,质疑民进党团不提自己的版本,提出的修正动议无对应条文,双方进行激烈争执。随后进行是否同意王闵生的临时动议,以赞成人数13人,反对人数21人,弃权人数13人,否决此临时动议;而国民党团也以人数优势,使北市食安自治条例修正案三读通过

▲国民党团否决王闵生临时动议。(图/记者袁茵摄)

不过王闵生痛批,很多肉品都会有瘦肉精,若国民党团是为北市市民着想,应提出所有肉品都不得检出瘦肉精,但结果他提出的修正动议却被否决,难道不能吃含有瘦肉精的猪肉,就能吃含有瘦肉精的牛肉吗?

台北市议会国民党团书记长陈重文则认为,民主政治要有法治精神,尊重民进党团提案,也尊重王闵生的提案,但是台北市议会是法制单位,希望透过正常程序来做提案,对肉品没有反对,我们反对的是今天在程序上要修改法规委员会拟定出来的法条并没对应,今天针对猪肉罚则做修正,而不是对肉品部分做修正。

被问到是不是被民进党打成政治操作?陈重文强调,事实上是谁政治操作?民进党从中央到地方都在政治操作,国民党团为民众提出此修正法案,使北市食安自治条例现在增加罚款条文,「我们不随之起舞!」未来送入行政院核定,但如果被打枪的话,国民党团也已经准备做好释宪

而由台北市议员林颖孟黄郁芬林亮君、苗博雅邱威杰组成的「北市议会改革政团」则指出,国民党团的提案出于政治操作,市法规不该仓促修改,应回归肉类食品安全如何管理进行讨论,因此本政团反对国民党团提出的市法规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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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闵生。(图/记者袁茵摄)

▼陈重文。(图/记者袁茵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