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议员批中市无瘦肉精标章无法律约束力 食安处:可依法开罚并废止

市议员江肇国说,中市所订的食安卫管自治条例,未来与中央法规相抵触,反而造成市民摊商更大困扰。(陈世宗摄)

严防含瘦肉精美猪牛,台中市政府领先全国推出「牛猪产品无瘦肉精标章」供辖内业者申请。市议员江肇国30日批评说,市府推出毫无法律约束力的金标章,无益于中民食安防护;卫生局强调,若经检出瘦肉精或标示不实者,将依《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及《台中市食品安全卫生管理自治条例》视情节加重裁罚,并废止标章。

市府指出,中市全国首创「牛猪产品无瘦肉精金标章」,申请对象为台中市具食品业者登录字号税籍登记、商业登记或领有立案登记证明文件者,或于台中市贩售或使用牛肉猪肉及其加工制品者;申请条件须检附食品业者登录字号、税籍登记等,若经检出瘦肉精或标示不实者,将依《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等,视情节加重裁罚并废止标章。

江肇国表示,食品的安全应地方与中央携手共同推动,不是一再别苗头、唱反调。市府推出的金标章颁发给予牛猪产品零瘦肉精检出的商家,但并无法律约束力,且含瘦肉精的牛肉进口已8年,金标章无追朔机制,亦无法律约束力,未来商家的申请数恐怕很低,金标章沦为浪费公帑

江肇国说,市府宣称加强稽查依法加重裁罚,但现在台中市所订的食安卫管自治条例,未来亦会与中央法规相抵触;若要真正为市民健康着想,应该提供正确的食安资讯,并协助摊商做好农委会标章的申请,不要一再标新立异,造成市民与摊商更大的困扰。

台中市食安处指出,明年1月起,牛、猪、鸡、羊等生鲜肉品须标示原产地,若业者在猪肉等食品上标示「国产猪」,被稽查猪肉为进口肉品,将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涉及标示不实,处以4万元到400万元以下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