瘦肉精零检出无效 中市府提诉愿

民进党质疑「零检出」是场骗局台中市卢秀燕(右一)强调,让市民聪明选择安心消费全力守护食品安全。(卢金足摄)

行政院元旦起开放含莱克多巴胺美猪进口,但台中市自2017年即修正《台中市食安自治条例》第6条之1,规范瘦肉精零检出,唯该条文竟在去年12月31日中央来函告知无效,对此,台中市卫生局8日提出诉愿,展现贯彻瘦肉零检出的立场

面对美国莱猪叩关,全台包括台中市、金门县等多个县市都祭出瘦肉精零检出的自治条例,行政院在去年12月31日分别告知自治条例因抵触中央可检出0.01ppm容许上限规范,迳行宣告该自治条例无效。台中市卫生局经研议后,8日正式向行政法院提出诉愿,可能是全台第1个提出诉愿的县市政府

食安处强调,接下来将尊重台中市议会意见,依据《地方制度法》第30条规定,提起大法官释宪,争取地方自治应有的权利

卫生局表示,依《地方制度法》第18条规定,卫生管理直辖市自治事项,可因地制宜订定更严格规范,呼吁中央尊重地方自治权限,台中市自2017年即修正食安自治条例,规范瘦肉精零检出,并连带订定罚则,中央宣告无效,已侵害地方自治权限,市府率先提诉愿,捍卫市民健康。

台中市民进党市议员8日批评,立法院修订食安法,新增猪只莱剂残留量,超过安全容许标准者才列入重大反违反食安案件,市府称「零检出」是骗局。市府表示,行政院函告《台中市食安自治条例》「零检出」相关规定无效,已对行政院提起诉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