吁仿效台中市政府 消基会:地方政府可设置「牛猪产品无瘦肉精金标章」

全国22县市中,近日提送行政院核备的「食安自治条例」,就有17县市针对莱猪、莱猪牛和莱肉品分别订定禁止贩售。(林良齐摄)

行政院在昨天宣布,相关县市政府的「食安自治条例」凡定有「乙型受体素一律不得检出」之规定者,因违反宪法并抵触中央法规,自1月1日起,「原订者函告无效/新订者不予核定」,消基会则赞同台中市政府领先全国推出全国最严的「牛猪产品瘦肉精金标章」构想,并呼吁各地方政府跟进,让消费全面安心消费。

全国22县市中,近日提送行政院核备的「食安自治条例」,就有17县市针对莱猪、莱猪牛和莱肉品分别订定禁止贩售,希望让消费者安心,消基会指出,行政院或中央主管机关当然应该要支持而非玩法弄权,引发未来可能的释宪危机,徒然造成政局震荡不安,民生不得安宁

消基会说,如2016年5月13日公布「台中市食品安全卫生管理自治条例」,时任市长林佳龙主导订定「台中市食品安全卫生管理自治条例」订定,猪肉及其相关产品不得检出乙型受体素;而今台中市长卢秀燕不过追随前市长的脚步,保障消费者健康,怎可前朝推翻后朝规定,昨是而今非了。

消基会呼吁,政府应体念民意,至少尊重17县市「食安自治条例」保障消费者健康的积极作为;呼吁各市政府跟进「牛猪产品无瘦肉精金标章」构想,让消费者全面安心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