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捐赠政治献金 你我都安心

【广编特辑】图、文/内政部

第14任总统、副总统选举与第9届立法委员选举将于明(105)年1月16日举行投票。依据「政治献金法」规定,立法委员拟参选人从今(104)年4月1日起可以收受政治献金;总统、副总统拟参选人,则是从今年5月20日起可以收受政治献金,但最晚都必须在明年1月15日前捐赠。内政部指出,为规范管理政治献金,确保政治活动公平公正,政治献金法对于政治献金捐赠的对象额度方式都有清楚规范。就捐赠的对象而言,未具有选举权的人、与政府机关有巨额采购或重大公共建设投资契约,尚在履约期间的厂商,或是有累积亏损尚未依规定弥补的营利事业,以及大陆地区香港澳门外国人民法人团体等都不能捐赠政治献金。

至于捐赠的额度,内政部呼吁注意,对于「同一」拟参选人每年捐赠总额个人不能超过新台币(下同)10万元,营利事业不能超过100万元,人民团体不能超过50万元;若是对于「不同」拟参选人每年捐赠总额,则个人不能超过20万元,营利事业不能超过200万元,人民团体不能超过100万元。违反规定者,将依捐赠金额处2倍的罚锾。

对于政治献金之收受,政治献金法也有规定,拟参选人、政党或政治团体必须先在金融机构开立专户,并经监察院许可后,才能收受政治献金。而民众在捐赠时,不得以本人以外之名义捐赠政治献金,若为超过10万元的现金捐赠,必须要以支票或经由金融机构汇款方式来办理。另外,内政部也提醒民众在捐赠后,请记得领取收据,做为节税证明,以维护自身权益

透过捐赠政治献金,可以表达自己的政治理念,是参政权行使的方式之ㄧ,内政部表示,如对捐赠政治献金有相关疑义,可向内政部或监察院阳光法案主题网查询,让政治献金捐得合法,又可达到支持您心目理想的政党或拟参选人的目的

另为扩大宣导效益,内政部制作之「政治献金动画宣导短片」,已上传至网站影音专区网站(网址: http://www.moi.gov.tw/chi/chi_movie/video_list.aspx?pages=0&VideoId=QRu5ytjPLK4),欢迎点阅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