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比目鱼假装「鳕鱼」 标明不实就开罚最高400万!

扁鳕圆鳕常被鱼目混珠,现在只要没有鳕鱼成分的鱼,皆要标示清楚来源、品名。(图/东森新闻

生活中心综合报导

食品药物管理署七月新制上路,针对食安持续推动「正名」政策,这一波重点奶精、醋及昂贵鱼货,在台湾市场常能买到价钱便宜的「鳕鱼」,但其实那不是真的鳕鱼,而是业者常以大比目鱼或油鱼称做「扁鳕」,即日起规定若没有鳕鱼成分,就不得有「鳕」字。

食药署去年抽验坊间高价的「鲂鱼」,竟全是低价鲇鱼」所混充,两者价差高达两倍,当时学者点出市售「鳕鱼」大都是「大比目鱼」的说法。新制上路后即日起,业者要用「扁鳕」两字,必须写「大比目鱼(扁鳕)」,违反者可依食安法开罚三到三百万;如果是油鱼,却混充真鳕鱼贩售,则涉及未如实标示,最高可开罚到四百万元。

▲食药署去年抽查,市面上鲂鱼多是低眼巨鲇混充。(图/记者张暐珩摄)

同样是比目鱼科的油鱼,在多国列为对人体有害鱼种,其脂肪于人体难以消化食用部份人会累积于直肠,会导致腹泻、肠胃痉挛等不适。过多的油份可能会不断从肛门流出。患者进食后,最快30分钟就会出现症状,大多于两天内痊愈。目前日本禁止进口及贩卖,更有多国将油鱼列为不可食用鱼种。

▲扁鳕不是圆鳕,市售大多为比目鱼。(图/东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