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遭吊照!曳引车运将「无照上路」辗毙骑士…遭求偿733万结局曝

▲刘姓男子酒驾遭吊照后,无照上路辗毙一名男骑士。(示意图免费图库Pexels)

记者陈羿妏/综合报导

屏东一名刘姓男子因酒驾遭到吊照,但却未依规定重新考领,2019年12月16日开着曳引车行经屏185县道时,于超车过程辗毙一名潘姓骑士。刑事部分刘男被依无照驾车因过失致死罪,判刑1年8月。事后,潘的家属另向刘男及其汪姓雇主、靠行的货运公司求偿733万9716元,案经屏东地院审理后,日前判潘男家属获赔553万9716元为适当,可上诉。

判决指出,刘男原考领联结车驾驶执照,2014年1月10日因酒驾遭注销驾照,但他未依规定重新考领,竟无照驾驶。2019年12月16日中午12时许,刘男开着曳引车沿屏185县道由北往南方向行驶,不料,在超车时,与潘姓骑士发生碰撞,造成潘男人倒地,还遭曳引车辗过。然而,潘男经送医抢救后,因头部外伤、左前臂开放性骨折全身多处钝性伤,最终仍是宣告不治。

刑事部分,屏东地院勘验相关事证后,考量刘男坦承犯行,但未与家属达成和解等情状,依无驾驶执照驾车因过失致人于死罪,将刘男判刑1年8月。民事部分,潘男家属认为刘男以及其汪姓雇主、靠行的货运公司皆有责任,因此针对丧葬费医疗费费用,一并提告求偿共733万9716元。

审理期间,货运公司表示,公司与汪姓雇主系靠行关系,而他们并非刘男之雇用人,因此公司并不需要负起连带赔偿责任。不过,屏东地院认为,货运公司有向靠行人收取费用,且该辆曳引车印有货运公司名称故能认定货运公司也是刘男雇用人,最终审酌后,扣除已领取之强制汽车责任保险理赔金,判潘男家属获赔553万9716元为适当,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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