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罚!驾车走这些路段要交替通行
胡瀛斌 摄
信息时报记者 胡瀛斌 摄
信息时报讯(记者 陈绵钦 通讯员 交宣) 在道路上驾驶中,我们或许会遇到道路变窄、车道减少等情况,此时,你是文明礼让还是见缝插针呢?近日,记者从广州交警获悉,即日起,将对于市区一些路段实行“拉链式”交替通行,广州交警将对违反路口“交替通行”行为正式执法,违者罚款100元。
据介绍,“拉链式”交替通行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两侧车道均有车辆时,按照右车、左车、右车……次序依次交替通行。二是两侧车道车辆同时驶入汇流点的,应当让右车先行,按照右车、左车、右车……次序依次交替通行。三是一侧车道车辆正常行驶,另一侧车道来车的,从同时驶入汇流点的车辆开始,按照右车、左车、右车……次序依次交替通行。
据广州交警介绍,目前选择了市区20个路口进行试点,将对违反路口“交替通行”行为正式执法,违者罚款100元。
广州交警提醒,广州正在开展为期300天的交通秩序大整治,请您安全守法出行,共创文明城市。
交替通行实施点位
2.东风解放高架桥(南往北上桥位)
4.东风先烈高架(市第八医院对出高架桥)
5.大通路(西转南上广州大桥段)
6.大通路(西转北上广州大桥段)
12.龙溪立交匝道(东往西跨线桥与北往西匝道合流位)
15.下塘西高架桥面(南往北方向)
16.下塘西高架桥面(北往南方向)
18.广园沙河立交西往东方向(燕岭路匝道及广园东匝道合流位)
20.内环A线转沙河立交东行入主线位置
“拉链式”交替通行
“拉链式”交替通行方式是指在车道减少的路口、路段,机动车轮流、依次交替通行,像拉链一样,两边相互有序行进。
何时交替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三款:机动车在车道减少的路口、路段,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的,应当每车道一辆依次交替驶入车道减少后的路口、路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