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冰后少一半?中市府:净重不符最高罚400万

市议员张雅旻拿出包冰和退冰的海鲜,重量654公克的海鲜(左),退冰后只剩135公克,足足少了70%以上的重量。(卢金足摄)

「副市长你看得到海鲜?还是只看到满满的冰块?」市议员张雅旻质询时,拿着冷冻海鲜到官员备询席,询问副市长林依莹有没有买过包装唬很大的海产。(卢金足摄)

市议员张雅旻关心冷冻水产品及海鲜的选购与正确保存方式,希望卫生局帮消费者把关。(卢金足摄)

冷冻海鲜重量不老实?市议员张雅旻31日质询时拿出包冰和退冰的海鲜,原本重量654公克的海鲜,退冰后只剩135公克,足足少了70%以上的重量,水产品包冰过多、冰水成份不明、标示不清、过度包装问题多。对此,市府食安处表示,包冰为合法加工行为,避免食品变质,针对水产品「包冰率」因各类产品不同,现行法规并无强制规定;但依据《食安法》规定水产品应标示退冰后「净重」,若不符规定,得处4万元至400万元。

张雅旻今天质询时,拿着冷冻海鲜到官员备询席,询问副市长林依莹看得到海鲜?还是只看到满满的冰块?她也以日前与友人聚餐经验指出,点了最爱的海鲜火锅,鱼虾蟹蚵满满一桌好不诱人,众人边聊边将鱼片放进汤里,才涮不到几分钟,筷子竟然捞不到鱼肉。

她仔细端详整盘鱼,原来「包着冰」,冰遇热溶化,鱼片也缩水了,水产品「包冰」是合法加工作为,冻结食品在冷藏中,为防止与空气接触会发生干燥、油烧、失去风味因此变质,也能防止受二次污染。

张雅旻提出卫生局资料显示,2018年至今已执行多项水产品抽验,水产鱼类61件,检验动物用药及重金属,皆未有检出不合格情形,至于「包冰率」问题,因各类产品不同,现行法规并无强制规范,一般来说多在10%至20%范围。

为了解水产品包冰问题,张雅旻特地在大卖场采买7种水产品,从冷冻、解冻一一秤重,发现市售水产品退冰后简直严重「瘦身」,以蟹管肉为例,包冰率高达73%,消费者不知是买冰还是买海鲜?

卫生局食安处表示,包冰为合法的加工行为,避免食品变质,针对水产品的「包冰率」因各类产品不同,现行法规并无强制规定;但依《食安法》规定水产品应标示退冰后「净重」,若不符规定,得处4万元至400万元。

市府除了例行抽样检验,并将成立专案小组,针对包冰水产品的制造端及贩售端进行产品标示做进一步稽查,保障消费者权益。

食安处表示,今年已执行多项水产品例行抽验,要求业者符合食品良好卫生规范准则、食品安全管制系统准则、食品业者登录、食品追溯追踪系统、强制检验及食品安全监测计划,以及需符合冷冻食品类卫生标准、水产动物类卫生标准、动物用药残留容许量等项目。

卫生局指出,今年共抽验61件水产鱼类,检验动物用药及重金属,皆未有检出不合格情形。

食安处呼吁,食品业者应符合「食品良好卫生规范准则」,包含贩售与贮存环境的卫生、产品包装完整性及产品温度控制,也提醒消费者购买水产品后,勿将产品于室温下放置过久,冷冻产品应尽速放进冷冻库中,避免重复冷冻与解冻,造成产品变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