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类」也须揭露咖啡因总含量! 手摇饮新制最快明年7/1上路
▲「茶类」也须揭露咖啡因总含量!手摇饮新制最快明年7/1上路。(图/ETtoday资料照)
手摇饮标示总热量、糖量今年元旦刚上路,为加强揭露饮料成分,食药署今(28)日预告修正「连锁饮料便利商店及速食业之现场调制饮料标示规定」草案,要求茶类等饮品也须揭露咖啡因总含量,另新增QR Code或其他电子化作为标示方法之一,目前草案已进入60天评论期,最快明年7月1日上路,届时标示不实者,最高可处400万元罚锾。
今年元旦上路的饮料标示规定,明订手摇饮应标示该杯饮料的总糖量及总热量,亦即手摇饮需揭露添加珍珠、椰果、布丁、仙草等配料的总糖量与总热量,且须以「最高值」标示,前项总糖量则以换算方糖数标示,让国人在选择时有所依循。
食药署科长李婉祯表示,此次草案修正规定,是扩大咖啡因标示范围,因为不仅咖啡饮料,许多茶类也含有咖啡因成分,新制将要求标示总咖啡因含量,或以红、黄、绿等标示含量多寡,仅需在门市告示牌上揭露即可,无需逐一标示在每一杯饮料上。
此次修正的另一项重点,则为新增QR Code或其他电子化方式,作为标示方法之一,业者可选择在告示牌上加注,让民众自行查询所选资讯。
李婉祯提到,目前草案已进60日评论期,以搜集各界意见,预定自111年7月1日起实施,如未依规定标示,依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规定,处3万元至300万元罚锾;标示不实者,处4万元至400万元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