炊粉又要改回「米粉」了吗? 食药署与业者达成3共识

炊粉又要改回「米粉」了吗?食药署与业者达成3共识。(图/资料照/东森新闻

记者严云岑台北报导

炊粉又要改名回「米粉」了吗?食药署昨日与消保团体政府机关代表新竹市米粉公会招开行业标准座谈会,讨论新竹米粉正名一事,会中达成3点共识,只要在清楚标示含米量,且没有误导消费者前提下,都可以使用「米粉」作为品名,但实施时程尚未确定。

食药署2014年7月公告,必须由100%纯米制程产品才能叫做「米粉」,余下产品若含米量超过50%者,必须改称「调和米粉」,含米量在50%以下者,则只能标示为「炊粉」。

食药署食品副组长许朝凯表示,食药署2014年对米粉进行证明后,坊间一直出现反弹的声浪,有业者认为米粉是台人发明的产品,随着时间推移更改配方也是合情合理,希望食药署也能弹性看待此事。

▲食药署2014年修正公告,含米量不到50%的新竹米粉都要改成「炊粉」。(图/资料照/新竹市政府提供)

食药署21日与新竹市政府、专家、业者与消费者团体招开行业标准座谈会,初步达成3点共识。其一为只要清楚标示含米量,都可使用「米粉」作为品名;其二为让新竹市政府与新竹市米粉公会订出「米粉」的含米量下限,让业者有所依循;其三为新竹市自制米粉认证标章并用于未来产品。

许朝凯表示,会在正名2年多后改变当初的决定,是考量到新竹米粉是台湾的特有产品,不应该因为原物料或配方的改变改名,而新竹市政府的积极争取,也是促成这场座谈会招开的主要因素

许朝凯说,目前已请新竹市政府及新竹市米粉公会针对「米粉合理含米量」做全国性民调,待统计结果出炉后,食药署才会做进一步审查,若达成共识,就会更改公告,但并没有压时间点。至于被问到是否有设民调样本数下限?许朝凯表示,「没有,当然我们希望越多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