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奶粉标示新制7月上路 饱和脂肪、反式脂肪都要标

婴儿奶粉标示新制7月上路,超出误差值最高可罚400万。(图/示意图达志影像

记者严云岑台北报导

市售包装婴儿与较大婴儿配方食品及特定疾病配方食品营养标示应遵行事项」7月1日将正式上路,食药署今(20)日预告废止「婴儿配方食品及较大婴儿配方辅助食品营养成分检验值与罐上标示值之误差允许范围及较大婴儿配方辅助食品应加标示事项」,将规定一并并入新制中,并新增反式脂肪、饱和脂肪、糖等3项误差允许范围,未来若被查出标示不实,最高可开罚400万元。

食药署食品组科长周珮如表示,婴儿与较大婴儿配方食品系属特殊营养食品,为取代母乳之婴儿唯一或主要食物来源,故卫福部对该等产品采取加强管理措施上市前产品应先经卫福部查验登记,并取得许可证原料热量及特殊营养素,也应该全都露。

▲婴儿配方食品检验值与标示值允许误差范围。(图/食药署提供)

周珮如说,预告废止的公告中规定,婴儿配方食品的检验值与罐上标示值的「误差允许范围规范」共有7项,其中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等允许误差范围皆为±20%,维生素矿物植则另有规定,原本的标示限量将一并纳入新制,「没有放宽,也没有限缩」。此外,新增的反式脂肪、饱和脂肪、糖,营养标示的误差允许范围皆为≤120%,若检验出的标示值超过允许范围,食药署将要罚。

105年7月1日起制造的产品应确保符合「市售包装婴儿与较大婴儿配方食品及特定疾病配方食品营养标示应遵行事项」,明确标示并提供产品营养素含量相关资讯,如未依规定完整标示,将可处3万元至300万元罚锾;若有标示不实之情形,则可依食法令业者限期回收改正,并处4万元至400万元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