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食安新制7/1上路 面包加「人工反式脂肪」最高罚300万
▲5大食安新制7/1上路!糕饼加「反式脂肪」最高罚300万。(图/示意图/取自pixabay)
今年下半年多项食安新制上路,除了面包蛋糕中不能添加俗称「反式脂肪」食用氢化油外,包装食醋也将细分为酿造、合成、调理3大类,ETtoday新闻云整理出5大新制,供业者与民众参考,届时若未依规定禁用或乱标,最高将可依《食安法》,最高处400万元罚锾。
7月1日起不得再生产胶囊类产品。含有番泻产品的外包装应标示「番泻苷含量」、「本品可能导致腹泻」、「于晚上食用一次,一星期不得食用高于3次,欲连续食用超过一星期须先咨询医师意见」等事项,并规定使用「番泻苷」(sennosides)产品,每日应限量12毫克以下。
此外,新制还规定有慢性腹泻、肠阻塞、肠狭窄、乏力、炎症性结肠疾病(如克隆氏症、溃疡性结肠炎等)、阑尾炎、不明原因腹痛伴随水及电解质缺乏、严重脱水或是慢性便秘者,及孕妇、授乳妇女及未满十岁儿童不宜食用。违者最高处3万至300万元罚锾。
2. 食用氢化油使用限制
许多面包、蛋糕为了增加酥脆口感,常在原料中添加反式脂肪,7月1日起全台禁用食用氢化油(人工反式脂肪),违者最高处3万至300万元罚锾。
▲7月起制作面包、蛋糕不得再加反式脂肪。(图/示意图/达志影像)
3. 包装食用醋标示新制
7月1日食醋标示新制将产品分为「酿造、调理、合成」3大类。「调理食醋」为谷物、果实、酒精、酒粕及糖类等原料之酒醪或再添加酒精经醋酸发酵;「合成食醋」为醋酸或冰醋酸之稀释液添加糖类、酸味剂、调味剂及食盐等制成之调味液,或以此调味液添加酿造食醋混合而成。
未依规定于外包装标示者,可处新台币3万至300万元罚锾;合成食醋宣称调理或酿造,将涉嫌标示不实,最高可处4万至400万元罚锾。
▲7月起食用醋要依成份分别标示「酿造、调理、合成」。(图/示意图/达志影像)
7月1日起将台北君品酒店、大仓久和、剑湖山王子大饭店、垦丁夏都沙滩酒店等国内22间附设餐厅的五星级旅馆纳入HACCP管制系统,另需聘用食品技师、食品营养师等专职人员管理,若被查获未聘任,最高可处3至300万元罚锾。卫生局稽查若发现食安缺失,最高可处6万至2亿元罚锾。
5. 食用油脂、罐头食品及蛋制品等三类食品工厂应符合食品安全管制系统准则
7月1日起将全台从业人员20人以上且资本额3千万元以上的72间食用油脂、罐头食品及蛋制品等三类食品工厂业者纳入HACCP分阶段纳入管制系统,需置专门职业人员进行食安管理,违者最高可处3万至300万元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