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壳素加警语7月上路! 未标「这2行字」最高罚300万

甲壳素警语7月上路!未标「这2行字」最高罚300万。(图/螃蟹资料照/记者黄士原摄)

记者严云岑台北报导

俗称「甲壳素」的几丁聚糖(Chitosan),是许多保健食品爱用添加物,过去多从虾、蟹壳等中提取,近年来也可从黑曲菌丝体做培养。食药署今(19)日发布「由虾、蟹壳或黑曲菌丝体所制取之食品原料几丁聚糖之使用限制及其标示」,要求自7月1日起,含有该成分产品都需要加注2项警语,违者最高可开罚300万罚锾。

食药署公告规定,由虾、蟹壳或黑曲菌丝体所制取之几丁聚糖可供为食品原料使用,但黑曲菌丝体制取者,其赭曲毒素A (Ochratoxin A)含量应小于1 ppb。另外,产品中若有使用该成分,其容器外包装上,应以中文显物标示「有服用慢性病药物者,应咨询医师后,方可使用」及「不建议孕妇、授乳者及婴幼儿食用」等警语字样

食药署副组长魏任廷表示,近年来研究发现,几丁聚糖会与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药物产生交互作用,所以才会要求业者加注警语,并建议病患在使用该类保健食品前,先咨询医师。

另外,魏任廷也提到,食用几丁聚糖成分制品,会使体内油脂降低,因此才会不建议一些特殊族群,如孕妇、授乳者、婴儿使用,也要求业者加注警语。7月1日新制上路后,若业者被查获未依规定标示,可依《食安法》第47条及第48条规定处新台币3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罚锾。